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0440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1月1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大成景祥分级债A | 大成景祥分级债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357 | 000358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77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3年10月28日 至 2013年11月15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1月19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0,249 | |||
份额级别 | 大成景祥分级债A | 大成景祥分级债B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63,407,983.75 | 499,997,000 | 1,663,404,983.75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426,053.02 | 319,999.99 | 746,053.01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163,407,983.75 | 499,997,000 | 1,663,404,983.75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426,053.02 | 319,999.99 | 746,053.01 | |
合计 | 1,163,834,036.77 | 500,316,999.99 | 1,664,151,036.76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 |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0.00% | 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299.29 | - | 299.29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0.00% | 0.00%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1月19日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大成景祥分级债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大成景祥分级债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0-2%)。首个运作期,在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为3%,基金管理人确定的大成景祥分级债A首个运作期的利差为1.9%。由此得出大成景祥分级债A首个运作期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为4.9%。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大成景祥分级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大成景祥分级债B封闭运作,大成景祥分级债A和大成景祥分级债B资产合并运作。大成景祥分级债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即将届满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大成景祥分级债A的开放日分为赎回开放日和申购开放日。每次大成景祥分级债A开放时,第一个开放日为赎回开放日,第二个开放日为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在赎回开放日对大成景祥分级债A份额持有人在赎回申请提交日提交的赎回申请进行受理,投资者可以在大成景祥分级债A申购开放日进行大成景祥分级债A的申购操作。大成景祥分级债A第六次开放时,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赎回开放日为基金合同到期日。
基金合同3年到期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召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情况下,将本基金转换为大成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