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3-062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1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事前进行了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11月20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3-063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00万股(含10,500万股)股票。内容详见于2013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决议公告。2013年6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预案进行了补充与完善, 内容详见于2013年6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或相关事项尚需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启动以来,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积极工作,但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中收购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因涉及资产中的房屋、土地权属不能办理,从而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展,能否如期办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提出《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公司将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3-064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中关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超过5年”的要求,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重新选择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经过认真调查及筛选的基础上,认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环海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提名众环海华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
众环海华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金融审计资格、国有大型企业审计资格,客户涵盖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企业、民营以及外资公司等各类组织。已通过国防科工局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备案条件并取得相应的证书。众环海华具有不同专业背景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士,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支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