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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3-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 2013-049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参与以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为主发起方投资设立的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不超过9,800万元,不超过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9.8%。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非风险投资的权限为:“非风险投资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单项非风险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因此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公司出资不超过9,800万元,未达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十五条中参照风险投资一般规定执行的标准。

      4、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主要投资合作方介绍

      1、主发起人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介绍:

      名 称: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850万美元

      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00400000829

      法人代表:董清波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制品(包括:超白优质浮法玻璃、在线LOW-E优质浮法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安全环保节能复合特种功能玻璃、太阳能玻璃)(涉及专项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2005年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全球玻璃产业链的主要制造商之一。目前,信义玻璃股份为恒生综合指数、恒生综合中小型指数、恒生综合行业指数—消费品制造业及恒生中国内地100指数。

      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是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企业,位于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成立于2007年3月,占地42万多平方米,配套完善的浮法原片生产、仓储物流等系统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总资产25亿,年销售额18亿,信义节能玻璃目前有一条500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以及600T/D、700T/D和900T/D的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各一条,建筑玻璃系统已经投产的生产线有三条中空线和二条德国进口VAAT真空磁控溅射LOW-E生产线,Low-E镀膜最大生产尺寸3300mm×6000mm,设计年产能分别为100万吨优质浮法玻璃及10万平方米节能中空玻璃和800万平方米镀膜玻璃。 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投巨资引进国外最新设备,产品有:LOW-E、镀膜、平钢、弯钢、彩铀、弯夹层、弯钢化夹层、中空、弯中空、各种工艺、特种玻璃、电子玻璃、防弹玻璃等全面的玻璃产品。

      2、本次发起人之中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与其他发起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主发起人为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不低于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个企业法人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

      出资方式均为发起人以自有现金出资。公司拟出资不超过9,800万元,参股比例不高于9.8%。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拟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制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即期项下);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制金融机构,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入股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实行一级法人、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本公司发起人资格尚需通过中国银监会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本公司将进行相关公告,并尽快完成出资,公告相关投资进展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参股组建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旨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提升地区金融服务和发展水平,利用国家金融改革的契机积极拓展金融业务,取得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该项投资能有效强化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不断丰富公司的经营结构、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总体风险较低:一是由于监管当局和地方政府对发展此项事业十分支持;二是投资域内经济基础相对较好,金融资源较丰富,具备设立的条件;三是由于主发起人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资产规模较大,资本实力较强、风险管控能力强;四是由于拟组建的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按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完善风险识别与评估,制订符合监管要求又能结合自身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持续不断地加以改进,能在经营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稳健管理、控制风险。

      本公司发起人资格尚需通过中国银监会相关部门的审核,有不确定性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3-050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1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以信义节能玻璃(芜湖)有限公司为主发起方投资设立的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不超过9,800万元,不超过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9.8%。

      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制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其它业务。

      本公司发起人资格尚需通过中国银监会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本公司将进行相关公告,并尽快完成出资,公告相关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