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将成企业价值甄选利器
2013-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晓宇 ○编辑 梁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的扩容呼之欲出,做市商制度成为关注焦点。据悉,目前关于做市商交易制度、管理办法等有望在扩容方案正式发布后面世。机构认为,做市商制度将促使证券公司努力成为市场的价格发现者,将真正具备成长性的绩优公司从中甄选出来。
有关新三板“主办券商动员暨技术系统建设培训会”上周在京召开,来自证监会、股转系统及各主要券商等80多人参会。根据会议透露的信息,协议转让、做市商、集合竞价三种交易方式将分步骤上线。
“虽然上述三种交易方式会分步推出,但与做市商交易相关的管理办法、技术接口方案等有望在扩容方案公开后,与协议转让规则同步发布。”一家中型券商新三板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观点也得到多名与会人士的一致认可。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做市商管理方法思路已经确立,其中对做市商的股份来源、持续报价时间、买卖价差、持续下限等均有明确规定。
对于做市股份的初始来源,大股东转让、定向增发、做市商之间协议转让等多种途径均可实现。但主流观点是,定向增发有望成为做市股份的主要来源之一。
沪上大型券商新三板人士认为,监管层以及企业都比较倾向于做市方式转让股份。做市商制度一方面能够为交易不活跃的股票提供一定的流动性服务,更重要的是能倒逼券商成为新三板公司的价值发现者和引导者。
“做市商制度推出后,如果挂牌公司选择做市方式转让,那么推荐其挂牌的券商有义务为其提供流动性服务。就会倒逼券商考虑风险,迫使券商去选择更具有成长性的企业。”业内人士指出。做市商会给予公司合理的估值和定价,好的公司会从中脱颖而出,待其价格为市场认可之后,持股股东达到数千人甚至上万名,股性活跃度随之增加,转换成连续竞价方式将具备更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