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7日
重要提示
1.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78号文批准。
2.本基金类别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仅有一级市场申赎、无二级市场交易)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将自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
7.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以下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机构。
8.认购开户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如投资者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业务的证券公司,还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业务的证券公司。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已购买过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3)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9.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10、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代理销售机构收取增值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分别公布每百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但投资者进行两类基金份额申赎时只用一个申赎代码。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11. 本基金无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A类基金份额按照0.2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按照0.37%的年费率代收增值服务费。B级基金份额按照0.01%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增值服务费。
12.本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即“上证基金通”)进行认购期间,根据“上证基金通”业务规则,委托交易系统和注册登记系统将以1.00元面值揭示认购价格和计算认购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当日,注册登记机构将投资者已认购到的基金份额切换为按0.01元面值计算的基金份额。由于发售面值与基金份额发生同比例反向变动,因此投资者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认购揭示价格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 (10,000+5)/1.00=10,005份
基金合同生效当日,登记结算机构将已认购到的份额切换为按0.01元发售面值计算的基金份额,则该投资人账户上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500份。
13.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14.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基金份额通过上证基金通发售的,单笔最高认购限额应不超过上证基金通规定的限额(99,999,900元)。单个证券账户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不含)。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15.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3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的《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详见本公告正文)。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7.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8.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代销机构可能随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9.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0-89899073),垂询认购事宜。
20.本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1.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它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特定风险。其中,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场内赎回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场外赎回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流动性管理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证券账户基金份额余额无法一次性全部赎回的风险。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T日申购份额T+1日可赎回,T日赎回资金T日可用于证券交易,T+1日可提取。但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每日将设定可接受的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的额度上限,以及单一账户每日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的额度上限,也可对单笔申购、单笔赎回设定额度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以及当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时,将暂停申购和赎回,导致赎回失败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当日,本基金将投资者已认购到的基金份额切换为按0.01元面值计算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当日所得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现金宝场内货币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每百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但投资者进行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时,两类基金份额共用一个基金认购代码和基金申购赎回代码。具体如下:
基金认购代码:521858
申购赎回代码:519858
A类基金份额简称:广发宝A
B类基金份额简称:广发宝B
(二)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迁移至场内时面值调整为0.01元。由于发售面值与基金份额发生同比例反向变动,因此调整后投资者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六)基金份额类别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代理销售机构收取增值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 类和B 类两类基金份额,分别公布每百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份额类别 | A类基金份额 | B类基金份额 |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 1份 | 300,000,000份 |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 0.25% | 0.01% |
增值服务费(年费率) | 0.37% | 0 |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3亿份时,本基金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3亿份时,本基金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分类及规则的调整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始调整前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七)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网上现金发售代销机构
(1)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3)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ywg.com
(4)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6)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8)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9)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0)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www.nesc.cn
(11)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2)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13)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4)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15)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6)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联系人: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下转B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