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3-04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控股”)通知,龙宇控股已于2013年11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龙宇控股于2013年11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69%。本次增持前,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15,470,070股,占公司总股本57.16%,龙宇控股由徐增增、刘振光、刘策100%控股,徐增增与刘振光为夫妻关系,刘策为徐增增与刘振光之子,上述三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徐增增以个人名义持有公司股份12,015,653股,占公司总股本5.95%,刘振光以个人名义持有公司股份6,2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3.07%。上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690,713股,占公司总股本66.18%。
本次增持后,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6,014,070股,,占公司总股本57.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234,713股,占公司总股本66.45%;加上一致行动人公司经理施世令、副经理张靖、监事会主席马荧、财务总监黄圣爱所持公司股份3,840,455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075,168股,占公司总股本68.35%。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龙宇控股计划在未来 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后续增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四、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亦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