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签订光伏电站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3-10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签订光伏电站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与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签署了《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投资意向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光伏电站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阿拉善盟地区光伏电站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规划总投资建设容量为1000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总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左右。一期投资建设容量为100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一期投资10亿元左右,一期投资项目计划在2014年度完成;
3、拟建设地点:阿拉善盟行政区域内;
4、项目占地:一期占地4000亩(根据实际建设规模确定用地面积);
5、项目社会公益:本项目充分利用阿拉善盟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光伏并网电站建成后可大量输送清洁能源,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不仅有效补充当地用电需求,同时利用戈壁荒滩,对节能环保、荒漠绿化以及保持水土也有积极的社会效益。
二、投资意向协议书的主要条款
甲方: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乙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该项目纳入阿拉善盟招商引资范畴,并给予乙方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用地,协助落实项目在自治区发改委的申报、立项及核准的工作;协助乙方将本地安装项目并入蒙西电网,并协助办理相关并网手续。
3、乙方在阿拉善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注册企业享有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阿拉善盟给予光伏发电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合法权益。
4、乙方同甲方签订具体项目开发协议后,乙方将在规定时间内着手进行项目的预可研、立项、涉及和评审等前期工作,力争三个月内完成立项所需的各级报批工作。实际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双方应及时沟通,另行延续时间。
三、协议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财务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几年快速有效地拓展在内蒙古阿拉善盟地区的太阳能电站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本项目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如该项目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尚需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和审批,土地面积、项目计划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承诺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GW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