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2013-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5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13-54,现对该公告披露信息补充更正如下:
2013年11月15日,黄林华先生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签订《股份转让与回购合同》,并于2013年11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180,000股股票转让给平安信托进行融资。
合同约定股票转让期限6个月(即2013年11月19日至2014年5月19日),因标的股票发生派息或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拆分等情形而形成的派生股份归属黄林华先生,即黄林华先生对合同项下的标的股票享有所有权。
合同执行期间黄林华先生不得转让标的股票。合同期届满后,标的股票由黄林华先生购回,同时黄林华先生向平安信托支付利息并归还本金。
公司董事会对补充更正公告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