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省广股份”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9月16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省广股份(代码:002400)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3年11月21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省广股份(代码:002400)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3年11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省广股份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0316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每2年为一分级运作周期,按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惠利A份额、惠利B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赎回和(或)申购,但分级运作周期内第4个开放期不开放惠利A份额的申购,第4个开放日不开放惠利B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1月2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317 | 000318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3]1083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3年10月17日 至 2013年11月18日 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1月20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5,189 | |||
份额级别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B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537,456,220.83 | 789,726,917.24 | 2,327,183,138.07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19,816.26 | 297,107.33 | 416,923.59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537,456,220.83 | 789,726,917.24 | 2,327,183,138.07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19,816.26 | 297,107.33 | 416,923.59 | |
合计 | 1,537,576,037.09 | 790,024,024.57 | 2,327,600,061.66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 0.00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0.00% | 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21,002.54 | 0.00 | 21,002.54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14% | 0.00% | 0.0009%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1月21日 |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中海惠利分级债券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管理人对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及中海惠利分级债券B符合相关认购条件和要求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即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0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份额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及每个申购开放日(最后1个申购开放日除外)设定一次并公告。其首次年收益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3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进行计算,利差的取值为1.8%,故: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A份额的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前)+利差=3%+1.8%=4.8%
(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惠利A份额、惠利B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或)申购,但分级运作周期内第4个开放期不开放惠利A份额的申购,第4个开放日不开放惠利B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4)在本基金的每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就进入本基金的下一个分级运作周期事宜进行公告,下一分级运作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的次日起(含),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以及申购等事宜。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