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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2013-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3—03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市东百置业有限公司以90,700万元竞得福建省福安市2013-47地块(下称:“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详见2013年11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近日,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富春溪西岸城市综合体A地块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公司与福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上述出让合同约定,该出让地块座落坂中乡湖口片区,总用地面积为130,831.7平方米,其中规划道路及公共绿地用地面积为8,340.7平方米,净出让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69,650平方米和商业、办公、旅馆用地面积52,84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住宿餐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建设期限三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