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21版)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8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19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3人,实际到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公司董事长张远方先生为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水电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王华林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控股子公司红河广源马堵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长张远方先生、董事王华林先生对《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远方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提名张远方、宋光明、谢彦辉、魏志云、曾陈平、王伟导、黄建添、张定辉等八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焦捷、欧煦、钟敏、叶伟明、张圣平等五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由13人组成。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王华林先生、独立董事李春敏将不在公司继续任职。张定辉先生现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届满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被提名前,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详见2013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各种信贷证明及出具各种保函数量增加,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10亿元人民币。
四、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调整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托等业务,融资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
五、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新疆布尔津县城南风电场(二期)项目的开发建设、争取尽快投产发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尔津公司”)向银行申请3.1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董事会在对布尔津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布尔津公司本次贷款主要用于对新疆布尔津县城南风电场(二期)发电项目的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布尔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详见2013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实施“工程建设+实业投资+资本运营”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整合本公司新疆的清洁能源发电资源,提高新疆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结合国家政策和新疆特有的自然条件,加大新疆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本公司将根据该公司经营情况逐步对其进行增资至50,000万元。
详见2013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七、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萃芳园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签订“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合同。
详见2013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广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组成联合体参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的“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投标。
详见2013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13年11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远方,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广东五华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五华县烟草公司经理、烟草专卖局局长,五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大埔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州市政府市长助理、梅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梅州市委副书记;201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
张远方先生为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宋光明,男,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双学士学位,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1982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分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经理、第二工程公司经理、深圳分公司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宋光明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谢彦辉,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第四工程公司经理,2006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谢彦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魏志云,男,汉族,1962年11月生,福建省连江县人,本科学历,水工建筑工程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第五工程公司经理,广州工程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广州工程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6月24日辞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0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8日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直属党委书记。2013年7月12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30日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魏志云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曾陈平,男,195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安技科副科长、房地产公司经理、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经营部部长、安技部部长、全质办主任、副总工程师、本公司总工程师,2007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曾陈平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王伟导,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机械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工程师、机电部第一部长、中心修造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心修造厂厂长,2006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伟导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黄建添,男,195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4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设计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常务副院长,2011年1月起担任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理事长、院长(法人代表),2011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理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黄建添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张定辉,男,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经营管理部副部长、资产管理部副部长、代部长,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9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张定辉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焦捷,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战略管理博士。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战略与政策系副教授,200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企业战略与政策系副教授、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硕士项目学术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项目学术主任、中国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企业成长与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美国管理协会(AOM)会员。
焦捷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欧煦,男,196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担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执行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
欧煦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钟敏,男,1973年3月出生,1994年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会计师,1996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取得CPA执业证书;1999年通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CPA考试,取得证券CPA执业证书。历任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钟敏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叶伟明,男,196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1986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历任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业务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广州市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和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伟明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张圣平,男,1965年8月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后。历任海信科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圣平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9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9,000,000股新股,2011年7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987,278股,发行价格为9.5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61.79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38.16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223.636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29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2011年8月1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267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 (按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投入金额) |
| 1 | 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 | 42,461.80 | 39,223.64 |
| 2 | 安江水电站工程项目 | 159,825.69 | 40,000.00 |
| 合计 | 202,287.49 | 79,223.64 | |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本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531.02万元,其中,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8,031.02万元,安江水电站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4,500万元, 上述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574号)予以确认。
2、经本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1年10月1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利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江公司”)增资40,000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4,500万元),投资建设安江水电站。截至2013年11月21日,直接利用募集资金向安江公司增资39,287.82万元。
3、截至2013年11月21日,直接支付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款项29,421.07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8,031.02万元)。
4、经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万元,用于多项新承建的工程项目开工所需购买材料、前期临设布置(详见2011年11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5月25日已全部归还(详见2012年5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5、经本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800万元,用于购买材料及偿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详见2012年7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月25日已全部归还(详见2013年1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截至2013年11月2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708.89万元,手续费1.02万元,利息收入222.2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0,712.52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比实际应有余额10,736.02万元少23.50万元,差异原因为:光大执信支行、招行开发区支行、中行新塘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202.87万元(其中利用利息收入投资安江水电站项目12.18万元)。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9.42万元(其中利用利息收入投资安江水电站项目11.32万元)。
三、募集资金未来六个月的使用计划
本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对募集资金未来六个月的使用做了安排:支付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费用约3,000万元。
预计到2014年5月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约7,712.52万元。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国家宏观调控,以及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原因,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7,000万元。
2、用途为:用于购买材料及偿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
3、使用期限:自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次日起六个月内。
4、还款措施:用工程施工收入款项归还。
5、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成本约200万元。
6、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期归还。
7、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如期归还。
五、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3、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材料及偿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既有利于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又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宏源证券认为:粤水电拟以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粤水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已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同意意见,并提交粤水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宏源证券同意粤水电以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关于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9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3年6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布尔津县城南风电场(二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布尔津风电场(二期)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尔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该项目总投资44,033万元,资本金占投资总额的20%,为8,807万元,将以自有资金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逐步投入,其余资金将向银行申请贷款。
为推进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争取尽快投产发电,布尔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3.1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4年,本公司拟为布尔津公司本项贷款提供担保,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布尔津公司3.1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3月;
3、注册地:新疆布尔津县五彩滩西路;
4、法定代表人:蔡勇;
5、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逐步对布尔津公司进行增资);
6、经营范围:风电项目投资(国家规定需事先核准的投资项目除外)、矿产品加工及销售;
7、本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100%;
8、布尔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39,195.61 | 54,876.74 | |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总额 | 23,790.00 | 33,79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6,461.97 | 228.81 | |
| 或有涉及事项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
| 净资产 | 8,943.64 | 20,857.93 | |
| 营业收入 | 1,966.02 | 6,649.17 | |
| 利润总额 | 1,188.45 | 3,114.29 | |
| 净利润 | 982.52 | 3,114.29 | |
| 最新信用等级 | 无 | 无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14年;
3、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本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推进新疆布尔津县城南风电场(二期)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争取尽快投产发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布尔津公司提供3.1亿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
2、本公司董事会在对布尔津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布尔津公司本次贷款主要用于对新疆布尔津县城南风电场(二期)发电项目的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布尔津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1月2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为220,616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3%。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9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为实施“工程建设+实业投资+资本运营”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整合本公司新疆的清洁能源发电资源,提高新疆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结合国家政策和新疆特有的自然条件,加大新疆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本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公司”),本公司将根据该公司经营情况逐步对其进行增资至50,000万元。
(二)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5,000万元设立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该公司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该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以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主业,以清洁能源规划、设计、咨询、服务、托管等业务为辅,积极拓展煤炭产业、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等业务。
(三)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目的是为实施“工程建设+实业投资+资本运营”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整合本公司新疆的清洁能源发电资源,提高新疆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结合国家政策和新疆特有的自然条件,加大新疆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的变化,对本公司投资设立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投资设立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四、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投资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9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3年10月28日,本公司收到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编号:顺建中【2013】第362号),通知确定本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萃芳园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广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697,673,826.00元。详见2013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萃芳园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广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签订“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合同总价为69,767.3826万元。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水电集团”)为恒广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恒广源公司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恒广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恒广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承接该项工程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应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本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萃芳园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及该项目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长张远方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王华林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控股子公司红河广源马堵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长张远方先生和董事王华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自编114室;
(3)法定代表人:温文星;
(4)注册资本:10亿元;
(5)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0074621096、地税:440116074621096;
(6)主营业务:水资源、风能项目投资;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土地开发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业项目投资及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除外);
(7)主要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持有恒广源公司58%股权,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恒广源公司42%股权。
2、恒广源公司于2013年7月注册成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萃芳园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恒广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签订“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合同。
合同总价为69,767.3826万元,其中市政和水利工程建安费用约为64,200万元。
根据联合体协议规定,本公司负责该项目市政和水利工程施工,恒广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和投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所有设计,佛山市萃芳园园艺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合同总价为69,767.3826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工程施工按施工进度结算;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生效时间:合同签订日期。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与恒广源公司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拟签订该工程合同。履行该合同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3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9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本公司拟与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广源公司”)、上海广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组成联合体参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的“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5,425万元(不含涨价预备费),其中建安费用约为91,501万元。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水电集团”)为恒广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恒广源公司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恒广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恒广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接该项工程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应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本公司与上海广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以及招标单位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3年11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长张远方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王华林先生为广东省水电集团控股子公司红河广源马堵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长张远方先生和董事王华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自编114室;
(3)法定代表人:温文星;
(4)注册资本:10亿元;
(5)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0074621096、地税:440116074621096;
(6)主营业务:水资源、风能项目投资;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土地开发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业项目投资及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除外);
(7)主要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持有恒广源公司58%股权,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恒广源公司42%股权。
2、恒广源公司于2013年7月注册成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与恒广源公司、上海广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组成联合体参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的“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投标。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5,425万元(不含涨价预备费),其中建安费用约为91,501万元。
根据联合体单位的协商,本公司负责该项目工程施工,恒广源公司和上海广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融资、投资,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所有设计、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负责该项目勘察,联合体单位之间将签订联合体协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5,425万元(不含涨价预备费),其中建安费用约为91,501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工程施工按施工进度结算;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生效时间:合同签订日期。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与恒广源公司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拟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该项目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万元。
九、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的中标和合同的签订情况。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3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9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于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15:00至2013年1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3日。
(三)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将于2013年12月5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12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5、关于发行私募债券的议案;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第3、5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3项议案的审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其中议案1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联系电话:(020)61776666,联系传真:(020)82607092,联系人:林广喜。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60;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议案号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申报 |
| 100 | 总议案(除议案1和议案2以外的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00 |
| 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数字, 勿用“√”表示; 3、投给8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 8×持股数=可用票数。 | ||
| 1.1 | 是否同意如下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无 |
| 1.1.1 | 张远方 | 1.01 |
| 1.1.2 | 宋光明 | 1.02 |
| 1.1.3 | 谢彦辉 | 1.03 |
| 1.1.4 | 魏志云 | 1.04 |
| 1.1.5 | 曾陈平 | 1.05 |
| 1.1.6 | 王伟导 | 1.06 |
| 1.1.7 | 黄建添 | 1.07 |
| 1.1.8 | 张定辉 | 1.08 |
| 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数字, 勿用“√”表示; 3、投给5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5×持股数=可用票数。 | ||
| 1.2 | 是否同意如下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无 |
| 1.2.1 | 焦 捷 | 1.09 |
| 1.2.2 | 欧 煦 | 1.10 |
| 1.2.3 | 钟 敏 | 1.11 |
| 1.2.4 | 叶伟明 | 1.12 |
| 1.2.5 | 张圣平 | 1.13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00 |
| 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数字, 勿用“√”表示; 3、投给2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 2×持股数=可用票数。 | ||
| 2.1 | 是否同意如下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无 |
| 2.1.1 | 龙阳初 | 2.01 |
| 2.1.2 | 卢大鹏 | 2.02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发行私募债券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0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除议案1和议案2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7)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3至10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3至10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3至10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议案1和议案2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15:00至2013年1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投票指示 | |||
| 表决权数 | |||||
| 一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一) | 是否同意如下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1 | 张远方 | ||||
| 2 | 宋光明 | ||||
| 3 | 谢彦辉 | ||||
| 4 | 魏志云 | ||||
| 5 | 曾陈平 | ||||
| 6 | 王伟导 | ||||
| 7 | 黄建添 | ||||
| 8 | 张定辉 | ||||
| (二) | 是否同意如下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 | 焦 捷 | ||||
| 2 | 欧 煦 | ||||
| 3 | 钟 敏 | ||||
| 4 | 叶伟明 | ||||
| 5 | 张圣平 | ||||
| 二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是否同意如下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
| 1 | 龙阳初 | ||||
| 2 | 卢大鹏 | ||||
|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 三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四 |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五 | 关于发行私募债券的议案 | ||||
| 六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 七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 | ||||
| 八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九 | 关于承接顺德乐从镇北围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十 | 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