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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深化债市互联互通
    完善法规推动创新
    2013-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拟进一步扩大发行主体范围、简化公开发行审核流程,建立健全非公开发行机制,着力推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

      积极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域范围和主体范围,拟引入“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中小企业债券

      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尽快启动减记债发行试点,探索商业银行利用公司债券市场补充资本的其他途径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 ○编辑 陈其珏

      

      昨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对证监会下一步推动债市发展的思路进行了系统的介绍。证监会将从完善法规、推动创新、深化互联互通、完善风控体系等四方面入手,推动债券市场建设。

      邓舸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为债券市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按照统一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证监会将着力推进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债券管理法规完善。

      按照简政放权、宽进严管的思路,证监会已启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修订工作,拟进一步扩大发行主体范围、简化公开发行审核流程,建立健全非公开发行机制,着力推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

      邓舸表示,下一步将以《证券法》修订为契机,强化依法监管,推动统一公司债券市场准入条件、信息披露标准、资信评级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

      二是推动债券市场创新。

      具体工作包括:积极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域范围和主体范围,拟引入“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中小企业债券;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加快开展可交换债券试点;重点发展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安排,推进企业资产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统筹发展。

      同时,按照证监会与银监会近期共同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将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尽快启动减记债发行试点,探索商业银行利用公司债券市场补充资本的其他途径。

      三是不断深化互联互通。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策性金融债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上市。依托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继续推动商业银行跨市场投资、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债券品种跨市场交易,推进登记结算机构间业务标准和技术体系的协调兼容,提高转托管效率。

      四是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具体包括:加强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环节衔接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探索建立监管信息系统,持续监测公司债券偿付风险;加大资信评级机构监管力度,提高评级质量和公信力;强化对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落实债券监管执法部际协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