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标的资产涉及民事纠纷公告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3—045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标的资产涉及民事纠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产范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注入部分标的资产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本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拟购买标的资产之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聚通”)持股57%的控股子公司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堡煤业”)及长治聚通于2013年11月18日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晋商初字第14号《应诉通知书》,起诉方山西太阳石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石公司”)诉马堡煤业及长治聚通民事纠纷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太阳石公司要求宣告马堡煤业《2013年第一次股东会议暨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第九项无效或依法撤销上述决议第九项;判令马堡煤业向原告提供《2013年第一次股东会议暨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第九项中提到的债权的相关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财务会计报告;判令长治聚通及第三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因滥用股东权利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并判令双方互负连带责任。
马堡煤业《2013年第一次股东会议暨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第九项内容为:“审议批准了《关于转让公司债权的议案》,同意由长治公司出资垫付山西红星杨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太阳石公司、武乡县文涛置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占用的资金,马堡煤业将占用资金的债权转让给长治公司,将来由三家公司向长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而不再向马堡煤业履行还款义务。”
日前,太阳石公司拟提出就此事宜进行协调解决,进而中止诉讼,提起撤诉。
长治聚通持有马堡煤业57%股权,太阳石公司持有马堡煤业15%股权,长治聚通持有马堡煤业权益资产评估值为76,587.05万元,占本次标的资产评估值的6.83%。
本诉讼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部分标的资产,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本公司、关联方及本次重组中介机构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进程,并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予以及时披露,维护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