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1月20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thfund.com.cn)发布了《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B份额(150046)的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13年11月22日为丰利A的第4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丰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3年11月22日,丰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41644元,据此计算的丰利A的折算比例为1.02041644,折算后,丰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丰利A相应增加至1.02041644份。折算前,丰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0,139,222.01份,折算后,丰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20,558,497.94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3年11月22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丰利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丰利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3年11月22日,丰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4,571,907.75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688,819,128.64份。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丰利A赎回总份额为688,819,128.64份。
丰利B的份额数为483,643,538.49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丰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倍丰利B的份额余额(即1,450,930,615.47份,下同)。
对于丰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丰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3倍丰利B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丰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3倍丰利B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丰利A份额余额不超过3倍丰利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丰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丰利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或等于3倍丰利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11月25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利A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3年11月26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2013年11月25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3年11月25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丰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829,954,815.54份,其中,丰利A总份额为346,311,277.05份,丰利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483,643,538.49份,丰利A与丰利B的份额配比为0.71604653: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丰利A自2013年11月25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丰利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3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00%的1.35倍进行计算,故:
丰利A的年收益率(单利)=1.35×3.00%=4.05%
丰利A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