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10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矿业”)已于2013年9月4日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
2、 创新矿业债权人会议已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召开完毕。
3、 创新矿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召开完毕。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于2013年9月4日裁定受理
贤成矿业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了创新矿业清算组为管理人(详见管理人2013-088号公告)。创新矿业进入重整程序后,创新矿业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启动了与其重整相关的工作,相继完成了对创新矿业相关证照、印章等的接收工作、债权申报工作(详见管理人2013-096号公告),创新矿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也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召开完毕(详见管理人2013-098号公告)。
西宁中院于2013年11月18日出具(2013)宁民二破字第005-3号、005-4号和005-5号民事裁定书,分别确认创新矿业职工债权8,458,131.83元、普通债权112,623,051.84元和税款债权908,751.61元。
创新矿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在西宁中院审判庭召开,会议由创新矿业债权人委员会主席主持召开。经法院已裁定确认债权金额的债权人依法享有表决权,此外,经法院临时确定债权金额的债权人亦享有临时表决权。考虑到法院临时确认的债权,本次会议分设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等四个表决组。
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均以100%的赞成率表决通过《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以96.33%的赞成率表决通过《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创新矿业管理人将依法向西宁中院申请裁定批准上述《重整计划草案》,我管理人将根据该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