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9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点
2、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97,590,0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67%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俞其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一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497,590,0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旺盛、彭 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9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收到醴陵市政府补助的产业发展基金60,000,000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收到的政府补贴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于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预计本次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将对公司2014年度起的未来二十年经营期间的损益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