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3-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5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1月26日开市起复牌。
一、传闻情况
近期有关公共传媒出现了关于45家房地产公司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的报道,报道中提及公司。经本公司核查,该报道系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误读,现澄清如下:
二、澄清说明
1、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纳税人在开发产品预售环节,由于涉及成本无法确定等问题,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进行土地增值税预征。
2、公司均已按照上述规定,按相应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不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
3、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尚未达到清算条件的有关项目,根据配比原则,按销售结转、确认收入的比例,估算、计提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待项目竣工验收,达到清算条件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多退少补。
三、其它说明
1、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