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3-05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0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2013-05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盐城地块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会议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购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内土地180亩,总价不超过2500万元。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2013-05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3-05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脱硫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为脱硫公司担保余额(不包括本次担保):4,9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脱硫公司提供3,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加上本次担保额度,公司为脱硫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为7,9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朱建波;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其控制设备、相配套的其它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其控制设备和相配的其它环保设备的批发、零售;烟气脱硫设备及其控制设备和相配的其它环保设备的生产。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12,307,123.04 | 238,271,073.73 |
负债总额 | 142,583,602.29 | 142,853,602.29 |
资产负债率(%) | 45.65 | 59.95 |
银行贷款总额 | 7,000,000.00 | 6,0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10,179,367.31 | 142,853,602.29 |
资产净额 | 102,127,755.73 | 95,417,471.44 |
2013年1~9月 | 2012年度 | |
营业收入 | 139,574,287.24 | 109,705,311.43 |
净利润 | 6,736,127.92 | 4,072,587.63 |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全资子公司脱硫公司业务订单金额增长较快,为保障其经营业务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3,000万元额度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对脱硫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脱硫公司的资信及近年盈利状况较好,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9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8.81%、14.34%。
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脱硫公司营业执照及2013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3-05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2月12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9时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为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2013-05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 凡2013年1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3年12月9~11日的8∶30至11∶30、13∶30至16∶30期间到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周明良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 传真:0575-87214308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