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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3-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3年11月29日结束发售,现将本基金的发售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基金发售期发售时间的安排

      本基金自2013年11月4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11月4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11月27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

      欲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上述日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内,在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现金认购,在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二、认购账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A股账户。

      (2)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如投资人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三、认购方式说明

      (一)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代码:513503

      2、基金简称:标普500

      3、业务办理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5、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二)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代码:513503

      2、基金简称:标普500

      3、业务办理时间:

      1)直销机构: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29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发售代理机构: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29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4、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5、从网上现金认购首日(2013年11月27日)起,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人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人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

      四、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招募说明书,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网下现金认购的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bosera.com

      (二)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详情请参阅本基金自发售以来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请详细阅读《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公告附件:

      一、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二、网下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