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生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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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大秦帝国》
⊙张 述
时隔4年,“秦风”再起。
继第一部《裂变》于2009年播出后,历史剧《大秦帝国》的第二部《纵横》也于不久前登陆央视。它不仅激发了更多观众对那段历史的兴趣,更使不少铁杆读者再次捧起原著,重温小说曾带给自己的感动。那么,是什么样的魅力,使这套长达11卷500余万字的大部头作品,持续多年火爆,吸引这么多铁杆读者对其不离不弃?答案并不复杂:精神的力量。
《大秦帝国》所描写的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最漫长的战争时期,却也是华夏文明奠基期。身处那个大毁灭、大创造、大自由的关键枢纽期,那时人们的精神面目、行为方式,足以令如今的我们瞠目结舌;而《大秦帝国》的成功之处,正在全景展现了那时的主流社会精神,让无数读者备受鼓舞。这种精神,即作者孙皓晖先生所谓的“强势生存”精神。
这种精神的内涵,在小说中,通过四个方面得到了淋漓精致的表现。
一、血气争心:赴汤蹈火,死不旋踵
按我们的一贯看法,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历来都是温良恭俭的,然而在小说中的战国时代,人们几乎无日不在面对鲜血与死亡,只有具备过人的勇气和意志,才有在乱世中生存下来的可能。正是这样的社会现状,培育了当时先民们血性刚烈的性格,他们最在意的是对自己秉持的价值观的捍卫,为此宁可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精神,用墨家的话说就是“赴汤蹈火,死不旋踵”;《大秦帝国》首先浓墨重彩刻画的,正是这种精神。
仅以第一部为例:士子田常只因自己误解了秦孝公的善意便自刎谢罪;墨家弟子明知寡不敌众,仍坚持为阳文君守城,最后悉数战死;村姑黑枣为太子驷殉情;主角商鞅在完全可以保全自己的情况下,却还是为了大局而主动赴死……更不用提小说中那数不胜数的一场场战争,从开头的少梁之战到最壮阔恢弘的长平之战,再到最高潮的统一战争,直至第六部作为秦军绝唱的巨鹿之战,无数将士们的浴血拼杀,读来无不令人荡气回肠。
也许在如今更认同“生命可贵”的我们看来,这些殉难赴死、征战杀伐多少显得不可理喻,然而,这种血性刚烈却渗透在《左传》、《史记》等史料的各个角落,这也正是“强势生存”精神的深厚基础。
二、追求功业:生当五鼎食,死就五鼎烹
当然,血性绝不仅仅是“强势生存”精神的全部;这种血性,更与对功业的追求联系在一起。
传统观点普遍认为“春秋无义战”,认为那时连绵战争造成的都是无谓的伤亡与破坏,但事实上在大毁灭之外,那个时代更有着大创造的一面:各国接连掀起的变法浪潮,各学派的思想交锋,秦国为统一天下进行的连绵征战,统一之后的全新制度与诸多工程……都是当时人们为推动历史进步而做出的种种探索与努力,这毁灭中孕育新生的一面,正是春秋战国与其他分裂战乱时期最大的不同。
正是因此,《大秦帝国》不仅对这些创造性活动及成果予以了全方位展现,更以合理的历史逻辑,倒推出了那些创造者精神风貌中的共性——无不以建功立业作为人生高远目标:第一部的商鞅排除万难,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天下首强;第二部的苏秦与张仪,接连经受“败、苦、辱”这创业三难,依旧屡败屡战,最终成就各自功业;第五部的秦始皇君臣,则以超越时代的创造力,为华夏民族创设了一系列全新制度。尽管他们为此承受了种种挫折磨难,付出了种种辛劳甚至自己的生命,却从未有过任何退缩,正如《主父偃列传》所言,他们追求的是“生就五鼎食”,哪怕为此“死就五鼎烹”也在所不惜。
三、坦荡包容:自由思想,独立精神
前述两点之外,当时社会风气的坦荡包容,也是不可忽视的现象。在传统儒家眼中,春秋战国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然而不戴有色眼镜地看,那也是个空前绝后的自由开放时代。
小说以大量笔墨描绘了这种社会风气:那时的臣子可以在国君面前不卑不亢,蔺相如、唐雎敢于威逼秦王,顿弱可以见王而不拜,绝没有后世廷杖、文字狱等威胁;只要有真才实学,任何人才都可以楚材晋用,苏秦、张仪、吕不韦、李斯,无不在祖国之外成就了功业;国家出现昏君暴政,黎民百姓可畅所欲言抨击指责,甚至聚而相抗、出走别国;学者既可独善其身如庄子隐匿山林,也可随意收徒讲学如荀子开设学馆,还可畅所欲言如稷下士子百家争鸣……
总而言之,那时的主流精神是“国择士,士亦择国;合则留,不合则去”,不出违心之论,不为违心之行,真正可以称得上“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从精神文明到物质文明,从学术争鸣到社会实践,各个社会领域的创新,都是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创造出来的。
四、崇尚法治:举国一法,法外无刑
秦国在漫长残酷的国家竞争中胜出、最终统一天下,胜出的秘诀在哪里?相信所有看过原著的读者都会会心一笑,不约而同给出相同回答——法治精神。
无论是在两千年前还是当今社会,法治既是国家强盛的助推器,也是社会公平的保障伞,秦国之所以能避免六国的兴亡倏忽、人亡政息,之所以能强大并统一天下,其秘诀正在于从未停止对法治的追求与捍卫。这也正是《大秦帝国》一以贯之的最重要主题。
仍以第一部为例,法治的诸多精神已渗透进了小说的各个细节:如使法必行,面对疲民械斗,商鞅顶住人情舆论的压力,绝无宽恕,一次斩杀七百人;如刑上大夫,不仅斩杀失职县令,还刑治太子的老师;如法不诛心(猜测动机),即使察觉复辟阴谋,只要没有举动就不予理睬;如尽公不顾私,拒绝民众赞颂,拒绝国君为保全自己做出的乱法安排……这些生动鲜活的故事,无不给读者带来关于法治精神的最直观感受。
《大秦帝国》问世之后,在收获如潮赞誉之余,也同样受到了诸多批评。这些批评大体分为两类:第一类认为小说“违反历史”,主要因为作品中一些人物、事件与《史记》的记载不同;另一类批评则直指小说理念,认为其宣扬专制独裁,甚至“法西斯”精神。但笔者认为,两类批评都有偏差。
认为《大秦帝国》“违反历史”的批评者,大多不理解文学创作原则:成功的小说,应在秉持作者理念的前提下,塑造典型人物、集中刻画冲突;而史料天然具有的若干属性,如人物事件的琐碎、价值取向的混乱,便与此产生了矛盾。在无法兼顾的情况下,作者只能根据作品主题,剪裁史料,如缩短时间跨度,合并相似的人物事件,虚构某些细节,甚至对部分史料进行合乎逻辑的修改等。
坦率地讲,笔者认为《大秦帝国》不是不够“尊重历史”,恰恰相反,是“文学化”仍嫌不够:如果纯以文学角度来衡量,有些情节仍略显粗糙,一些人物的塑造也较为模式化。这种情况下,如果作者反其道而行之,亦步亦趋地追随史料记载,那么它必然只是一部历史的流水账,根本不会有现在这样打动人心的魅力。
而对于小说理念的批评,笔者认为是因批评者不了解当时的现实形势、时代精神,却生搬硬套如今流行的价值观所致。时代精神已在上文详细阐述,笔者认为当时值得格外强调的现实形势,有以下几点:
第一,不少人以为,商鞅创设的法治是极端“反人性”的制度,但恐怕他们大多忽略,该制度是战时法治,并非我们熟悉的常态法治,按如今观点看来固然严苛甚至“野蛮”,却与当时的战争环境适应,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第二,有人认为,法家学说无非是君王用来维护统治的工具,小说过分美化了秦国的法治。笔者认为,作为小说,作者有权借“历史”外衣阐述自己“理想中的”法治社会,适当美化也在情理之中;秦法当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其军功爵等制度毕竟使民众可能通过自身努力得到更多自身权益,相较此前人治等治国理念,仍是历史的重大进步。
第三,还有批评者秉持民主理念,在彻底否定君主制之余,对历史上的秦国乃至全面否定这部小说。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秦法未能摆脱君主制窠臼,是因社会实践无法洗去时代特征,尽管法治思想中有加强君权的特性,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法家对法核心的诠释——法尚公义。更何况,《大秦帝国》的刻画重心在执政者如何面对、解决各种政治难题,而这些是无论“民主”还是“专制”的任何执政者都需要面对的。只是,作品对上述问题的解析尚不够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