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3-043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下午接到股东山南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世邦”)通知,汇世邦于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1月26日期间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8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减持后,汇世邦持有公司股份24,009,2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减持后,汇世邦持股比例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比例 |
山南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交易 | ||||
大宗交易 | 2013年3月1日至 2013年11月26日 | 9.37-11.08 | 4,850,000 | 1.01% | |
合 计 | 4,850,000 | 1.01% |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炼石有色 |
股票代码: | 000697 |
邮编 | 712000 |
信息披露人名称: 山南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山南宾馆
法定代表人: 徐跃东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6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山南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炼石有色指: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指: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南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440301102993720
注册地址:山南宾馆
法定代表人:徐跃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复合转子交流异步电动机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经营期限:199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3日。
主要股东:徐跃东,出资额325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的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
徐跃东 | 男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上海 | 无 | 无 |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为调整资产配置。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次权益变动前,在公司上市时持有炼石有色28,859,219股,占总股本的6.00%。
2013年3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炼石有色”股票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6%。
2013年10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炼石有色”股票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2%。
2013年1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炼石有色”股票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
2013年11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炼石有色”股票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7%。
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炼石有色24,009,219股股份,占炼石有色总股本的4.99%。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卖出炼石有色情况如下:
时 间 | 买入/卖出 | 成交数量(股) | 成交价格(元/股) |
2013年11月26日 | 卖出 | 950,000 | 9.37 |
2013年11月6日 | 卖出 | 400,000 | 9.95 |
2013年10月18日 | 卖出 | 1,500,000 | 10.64 |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书文本。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南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跃东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陕西省咸阳市西咸新区世纪大道55号 | |
股票简称 | 炼石有色 | 股票代码 | 00069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南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山南宾馆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28,859,219股 持股比例:6.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剩余数量:24,009,21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A股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_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山南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徐跃东
日期: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