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13_018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内部授权,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与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订担保协议。该协议约定:国资公司为公司拟发行的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债券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含人民币9.6亿元)的公司债券(实际金额及期限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范围内实际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及期限为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本公司董事李峰先生担任国资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茅健先生担任国资公司副总经理,按照有关规定,上述担保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征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以关联交易方式披露该事项。
上述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国资公司为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的担保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范围:包括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保证期间:为公司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约定之偿付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国资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国资公司免除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费用:公司将在发行公司债券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国资公司人民币300万元的担保费。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