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数自1992年5月21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10.53%。
③βe取值:
取沪深两市智能交通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x=1.0013,按式(13)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t=1.0009,并由式(12)得到评估对象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u=0.9237,最后由式(11)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0.9237;
④权益资本成本re: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0.02;最终由式(10)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re:
re=0.0389+0.9237×(0.1053-0.0389)+0.02=0.1202
⑤由式(8)和式(9)得到债务比率Wd=0;权益比率We=1。
⑥折现率r,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7)即有:
r=rd×wd+re×we=0+0.1202×1=0.1202
(2)经营性资产价值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量代入式(3),得到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5,865.59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的评估对象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共计25,931.58万元,鉴于评估对象子公司基本从事智能交通及相关业务,在基准日经营正常,对其子公司均按照收益途径采用与母公司相同的现金流折现方法估算价值,并结合各子公司评估值与所持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I=243,909.01(万元)。
评估对象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单位:万元
■
(4)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评估对象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①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1
i.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2,820.26万元,鉴于在所估算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中已考虑基准日最低现金保有量,故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扣除基准日企业运营最低现金保有量后的溢余性货币资金2,709.95万元,经评估人员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
ii.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应收北京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掌城科技等关联方往来款项共计3,763.34万元,经评估人员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
iii.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应收股利为4,474.53万元,系应收紫光捷通2012年股利,经评估人员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
iv.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其他应付款中存在应付北京千方车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往来款项共计14,181.74万元,经评估人员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
C1=2,709.95+3,763.34+4,474.53-14,181.74=-3,233.92(万元)
②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2
经核实,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时不存在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将上述各项代入式(4)得到评估对象基准日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为:
C=C1+ C2=-3,233.92(万元)
(5)权益资本价值
①将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P=-5,865.59万元,基准日股权投资价值I=243,909.01万元,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3,233.92万元代入式(2),即得到评估对象基准日企业价值为:
B=P+I+C=-5,865.59+243,909.01-3,233.92 = 234,809.50(万元)
②将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B= 234,809.50元,付息债务的价值D= 0.00万元代入式(1),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E=B-D= 234,809.50-0.00= 234,809.50(万元)
(四)评估结果的选取及评估增值的原因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价值参考依据,千方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4,809.5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3,501.92万元,增值211,307.58万元,增值率为899.11%。
评估增值较大,主要原因是评估对象收益的持续增长,而推动企业收益持续增长的动力既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评估对象为智能交通行业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是“十二五”国家重点发展和提升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的智能化管理、公共交通的信息化服务、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化成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心的重点问题,已成为城市乃至国家集约化、经济化和科学化发展水平的典型代表。智能交通不仅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更因为智能交通产业3G通讯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技术的广泛应用且应用效果明显,使其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及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近年来,我国在城市智能交通和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上陆续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不仅为加快促进智能交通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也为智能交通领域的科技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2006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交通运输业”列为我国11个重点领域之一,并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确定为优先主题。
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智能交通技术”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011年4月,交通部印发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包括: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基本建成;2)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行业核心数据库100%建成。该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会使智能交通行业受益。
2012年10月,交通部发布了《2012-2020 交通运输业智能交通发展战略》。该文件是中国第一部以政府文件形式发布的智能交通战略,标志着智能交通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交通部启动的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发展战略和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现代交通运输策略研究两个重大研究项目,为未来5-10 年的发展进行了谋划。
2013年5月,“2013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大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尚冰表示,为促进交通行业信息化,工信部将全力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加快新技术产品及新业务在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研发、推广与应用,同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合作。
2013年6月,交通运输部在18日召开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进会”上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研发与推广,加快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建设。
2、评估对象行业发展形势长期仍将看好,市场需求旺盛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绿色、畅通、便捷”越来越成为现代交通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的核心要求,日益综合、多样、复杂的交通运输体系使现代化的交通服务需求急剧增长,道路运输带来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也日益突出,逐步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球性问题,智能交通行业应势而生。
2011年以来,多达200个以上地方政府推出的智慧城市规划及系统建设,充分表明未来城市交通智能化的建设和发展趋势,随着政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智能交通行业的发展将迎来良好的机遇。根据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智能交通(ITS)技术应用委员会的测算,预计整个行业年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到2020年仅在国内全行业的市场规模就接近2,000亿元。一方面,已经初步实现智能交通系统覆盖的东部城市仍然有升级、更新及开发新功能、新服务的需求,各大城市仍受交通拥堵等问题困扰,东部地区智能交通系统仍有大量需求;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道路包括高速公路的信息化水平较低,现有的机电系统利用率低,带来了对智能交通系统的大量需求。
《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仍将大力提高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现代科技技术的应用,提升行业的科技管理水平,推进构建现代交通运输和物流业。这些都明确指出未来智能交通行业的发展方向就是通过信息化建设和现代科学技术应用水平的提升,全面推动传统交通运输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干线公路网重要路段监测覆盖率达到70%以上。
规划同时对评估对象主要从事的ETC系统、高速公路管理和运行系统等业务增长确定了明确的目标。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高速公路ETC平均覆盖率达到60%,ETC车道数达到6,000条以上,ETC用户量超过500万个;建成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协同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建成若干有较好应用实效,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
除行业市场的产品以外,评估对象面向公众出行服务市场的产品也受到公众用户的欢迎和政策的鼓励与支持。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背景下,居民对便捷、畅通出行的需求与日俱增。《2012中国手机应用市场年度报告》中显示,中国智能手机用户已经达到3.8亿。随着智能手机、车载移动终端的普及,以及居民信息消费意识的提升,评估对象综合交通信息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3、评估对象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1)行业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
在城际智能交通领域,评估对象已累计承建500余项高速公路机电建设项目,其中包括河北大广南、湖北麻武、浙江杭金衢等数十个中标金额超亿元的大型项目,业务遍布全国28个省,有多个项目被列入科技部火炬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对高速公路机电行业业务有深刻的理解。
在城市交通信息化领域,评估对象参与了863项目等重大国家计划,积累了良好的技术和人才优势。评估对象城市交通信息化产品曾经九次获奖,其中包括国家交通规划系统和数字城市项目奖等。
在智慧出行领域,评估对象在全国拥有近30个大中城市的实时路况数据,并正在整合全国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实时路况信息,数据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汽车制造商、互联网、移动运营商、手机用户中广泛应用,使用评估对象数据的客户端数量庞大。移动互联网云+客户端产品及LBS应用是移动互联的重要应用模式,未来移动终端对数据服务需求会进一步加大,评估对象已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并已得到市场的认同。目前已有百度、腾讯、中国移动等多家知名企业与评估对象签定了合作协议。
同时,评估对象参与了2011年1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日本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共同发起《中日智能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暨“绿翼——新交通信息系统项目”。通过该项目的积累,评估对象巩固了在公众综合出行信息服务方面的技术优势。评估对象作为唯一的民营企业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智能交通技术和设备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将以评估对象为依托,推动并引领科研结果与产业、与资本结合、与国际结合。建成行业的创新中心、开放的服务中心、人才的培养中心、北京智能交通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核心动力。
(2)不断增值的品牌优势
多年的高品质项目为评估对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信任,积累了优异的品牌知名度、评估对象认可度和美誉度,深得客户的信任。评估对象工程优良率较高,参与建设的工程赢得鲁班奖、飞天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众多殊荣。
(3)高素质、专业化的团队凝聚优势
评估对象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和系统的建设中形成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团队凝聚优势较为明显。评估对象长期坚持以优秀的企业文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吸引并留住人才。评估对象核心管理团队一直保持稳定,且具有丰富的商业智能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能力,对中国智能交通行业有深刻的理解。
根据企业规划,千方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的产业链布局,其母公司未来主要负责整体集团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北大千方、紫光捷通、掌城科技和掌城传媒等下属子公司负责业务承做。由于下属子公司均采用收益法定价,而千方集团母公司作为其整体产业链的一部分,也适宜采用收益法定价。故本次评估取收益法评估结果做为最终评估结果,即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34,809.50 万元。
二、紫光捷通100%股权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07月31日的净资产为 20,583.94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00,453.78 万元,较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 79,869.84 万元,增值率388.02%。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截至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紫光捷通资产账面价值137,474.85万元,评估值174,037.81万元,评估增值36,562.95万元,增值率 26.60 %;负债账面价值116,890.92万元,评估值 116,890.92万元,评估值无变动;净资产账面价值20,583.94万元,评估值57,146.89万元,评估增值36,562.95万元,增值率177.63 %。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07月31日的净资产为 20,583.94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00,453.78 万元,较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 79,869.84 万元,增值率388.02%。
(三)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 (1)
式中: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P+C+I (2)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C: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C1+C2 (4)
C1: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I: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5)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6)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7)
We: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11)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12)
式中:
K:未来预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
下表给出了评估对象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通过对评估对象财务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未来市场的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
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
单位:万元
■
3、权益资本价值预测
(1)折现率的确定
①无风险收益率rf:
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按照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rf的近似,即rf=3.89%。
中长期国债利率
■
②市场期望报酬率rm:
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数自1992年5月21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10.53%。
③βe取值:
取沪深两市智能交通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x=1.0013,按式(12)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t=1.0009,并由式(11)得到评估对象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u=0.9237,最后由式(10)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0.9394;
④权益资本成本re: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0.02;最终由式(9)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re:
re=0.0389+0.9394×(0.1053-0.0389)+0.02=0.1213
⑤适用税率:
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⑥由式(7)和式(8)得到债务比率Wd=0.0195;权益比率We=0.9805。
⑦扣税后付息债务利率rd=0.0587
⑧折现率r: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6)即有:
r=rd×wd+re×we=0.0587×0.0195+0.1213×0.9805=0.1201
(2)经营性资产价值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量代入式(3),得到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66,189.72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的评估对象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共计11,533.59万元,对于从事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及其维护的公司或在基准日经营正常且与母公司有关联往来的企业,譬如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杭州紫光捷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按照收益途径采用与母公司相同的现金流折现方法估算价值;对于在基准日或独立自主经营或未有正常稳定的经营活动,或所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相对较小,评估机构无法取得该等长期投资的具体资产和经营的相关资料数据,以及该等投资对评估对象的经营无重大影响的企业,譬如山东高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和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经核实无误,按照成本法评估值或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所持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I=33,543.29(万元)。
评估对象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单位:万元
■
(4)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评估对象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①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1
i.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12,515.05万元,鉴于在所估算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中已考虑基准日最低现金保有量,故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扣除基准日企业运营最低现金保有量后的溢余性货币资金7,388.03万元,属于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资产。
ii.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应收北京紫光金之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往来款项共计1,491.73万元,属于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资产。
iii.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应付股利为6,777.85万元,系应付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股东2012年股利,属于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负债。
iv.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应收股利为386.95万元,系应收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等2012年股利,属于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资产。
C1=7,388.03+1,491.73-6,777.85+386.95= 2,488.86(万元)
②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2
i.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31.90万元,属于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资产。
C2=231.90(万元)
将上述各项代入式(4)得到评估对象基准日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为:
C=C1+ C2=2,488.86+231.90 = 2,720.76(万元)
(5)权益资本价值
①将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P=66,189.72万元,基准日股权投资价值I=33,543.29万元,基准日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C= 2,720.76元代入式(2),即得到评估对象基准日企业价值为:
B=P+I+C=66,189.72 +33,543.29 + 2,720.76 = 102,453.78(万元)
②将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B=102,453.78元,付息债务的价值D= 2,000.00万元代入式(1),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E=B-D=102,453.78-2,000.00=100,453.78(万元)
(四)评估结果的选取及评估增值的原因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价值参考依据,紫光捷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0,453.78万元,较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0,583.94万元,增值79,869.84万元,增值率388.02%。
收益法评估结果增值较大,主要原因是企业收益的持续增长,而推动企业收益持续增长的动力既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紫光捷通为智能交通行业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是“十二五”国家重点发展和提升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的智能化管理、公共交通的信息化服务、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化成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心的重点问题,已成为城市乃至国家集约化、经济化和科学化发展水平的典型代表。智能交通不仅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更因为3G通讯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应用效果最明显的产业特征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及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近年来,我国在城市智能交通和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上陆续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不仅为加快促进智能交通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也为智能交通领域的科技企业带来的巨大的发展机遇。
2006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交通运输业”列为我国11个重点领域之一,并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确定为优先主题。
2008年4月,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智能交通技术”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011年4月,交通部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包括: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基本建成;2)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行业核心数据库100%建成。该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会使智能交通行业受益。
2012年10月,交通部发布了《2012-2020 交通运输业智能交通发展战略》。该文件是中国第一部以政府文件形式发布的智能交通战略,标志着智能交通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交通部启动的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发展战略和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现代交通运输策略研究两个重大研究项目,为未来5-10 年的发展进行了谋划。
2013年5月,“2013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大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尚冰表示,为促进交通行业信息化,工信部将全力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加快新技术产品及新业务在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研发、推广与应用,同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合作。
2013年6月,交通运输部在18日召开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进会”上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研发与推广,加快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建设。
2、行业发展形势长期仍将看好,市场需求旺盛。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绿色、畅通、便捷”越来越成为现代交通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的核心要求,日益综合、多样、复杂的交通运输体系使现代化的交通服务需求急剧增长,道路运输带来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也日益突出,逐步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球性问题,智能交通行业应势而生。
《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仍将大力提高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现代科技技术的应用,提升行业的科技管理水平,推进构建现代交通运输和物流业。这些都明确指出未来智能交通行业的发展方向就是通过信息化建设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水平的提升,全面推动传统交通运输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干线公路网重要路段监测覆盖率达到70%以上。
3、紫光捷通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1)行业经验优势
紫光捷通自1998年进入高速公路机电领域,已累计承建500余项高速公路机电建设项目,其中包括河北大广南、湖北麻武、浙江杭金衢等数十个中标金额超亿元的大型项目,业务遍布全国28个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对高速公路机电行业业务有深刻的理解。紫光捷通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有多个项目被列入科技部火炬计划。
(2)不断增值的品牌优势
多年的高品质项目为紫光捷通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信任,积累了优异的品牌知名度、紫光捷通认可度和美誉度,深得客户的信任。工程优良率100%,所建工程赢得鲁班奖、飞天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众多殊荣。
(3)高素质、专业化的团队凝聚优势
紫光捷通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和系统的建设中形成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团队凝聚优势较为明显。紫光捷通自成立以来,核心管理团队一直保持稳定,且具有丰富的商业智能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能力。紫光捷通长期坚持以优秀的企业文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吸引并留住人才。
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07月31日的净资产为 20,583.94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00,453.78 万元。
三、北京掌城100%股权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经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评估对象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294.21 万元,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4,691.31 万元,较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 32,397.10 万元,增值率1412.12%。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截至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掌城资产账面价值3,342.78万元,评估值3,593.41万元,评估增值250.63万元,增值率7.50%;负债账面价值1,048.57万元,评估值1,048.57万元,评估值无变动;净资产账面价值2,294.21万元,评估值2,544.84万元,评估增值250.63万元,增值率10.92%。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07月31日的净资产为2,294.21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34,691.31万元,较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增值32,397.10万元,增值率1412.12%。
(三)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 (1)
式中: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P+C+I (2)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C: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C=C1+C2 (4)
C1: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流动性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I: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5)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6)
式中: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7)
We: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9)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10)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11)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12)
式中:
K:未来预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K=1;
β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2、净现金流量预测结果
下表给出了评估对象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以及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本次评估中对未来收益的估算,主要是通过对评估对象财务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未来市场的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
未来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量预测
单位:万元
■
3、权益资本价值预测
(1)折现率的确定
①无风险收益率rf:
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按照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rf的近似,即rf=3.89%。
中长期国债利率
■
②市场期望报酬率rm:
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数自1992年5月21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10.53%。
③βe取值:
取沪深两市智能交通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x=1.0013,按式(12)计算得到评估对象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t=1.0009,并由式(11)得到评估对象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u=0.9237,最后由式(10)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0.9237;
④权益资本成本re: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0.02;最终由式(9)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成本re:
re=0.0389+0.9237×(0.1053-0.0389)+0.02=0.1202
⑤由式(8)和式(7)得到债务比率Wd=0;权益比率We=1。
⑥折现率r,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6)即有:
r=rd×wd+re×we=0+0.1202×1=0.1202
(2)经营性资产价值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量代入式(3),得到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35,089.35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的评估对象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共计338.84万元,评估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北京掌行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有正常稳定的经营活动,经核实无误,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与所持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I= 338.62(万元)。
评估对象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单位:万元
■
(4)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评估对象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①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1
i. 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其他应付款中存在应付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往来款项共计736.66万元,经评估人员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
C1=-736.66(万元)
②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2
经核实,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时不存在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将上述各项代入式(4)得到评估对象基准日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为:
C=C1+ C2=-736.66(万元)
(5)权益资本价值
①将得到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P=35,089.35万元,基准日股权投资价值I=338.62万元,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C=-736.66万元代入式(2),即得到评估对象基准日企业价值为:
B=P+I+C=35,089.35+338.62-736.66= 34,691.31(万元)
②将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B= 34,691.31元,付息债务的价值D= 0万元代入式(1),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E=B-D= 34,691.31-0.00 =34,691.31(万元)
(四)评估结果的选取及评估增值的原因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价值参考依据,北京掌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4,691.31万元,较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294.21万元,增值32,397.10万元,增值率1,412.12%。
收益法评估结果增值较大,主要原因是企业收益的持续增长,而推动企业收益持续增长的动力既来自外部也来自内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评估对象为智能交通行业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是“十二五”国家重点发展和提升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的智能化管理、公共交通的信息化服务、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化成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关心的重点问题,已成为城市乃至国家集约化、经济化和科学化发展水平的典型代表。智能交通不仅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更因为3G通讯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应用效果最明显的产业特征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及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近年来,我国在城市智能交通和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和发展上陆续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不仅为加快促进智能交通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也为智能交通领域的科技企业带来的巨大的发展机遇。
2006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交通运输业”列为我国11个重点领域之一,并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确定为优先主题。
2008年4月,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智能交通技术”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011年4月,交通部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包括:1)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运行监测网络基本建成;2)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行业核心数据库100%建成。该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会使智能交通行业受益。
2012年10月,交通部发布了《2012-2020 交通运输业智能交通发展战略》。该文件是中国第一部以政府文件形式发布的智能交通战略,标志着智能交通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交通部启动的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发展战略和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现代交通运输策略研究两个重大研究项目,为未来5-10 年的发展进行了谋划。
2013年5月,“2013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大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尚冰表示,为促进交通行业信息化,工信部将全力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加快新技术产品及新业务在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研发、推广与应用,同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合作。
2013年6月,交通运输部在18日召开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进会”上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科技研发与推广,加快智能交通与信息化建设。
2、行业发展形势长期仍将看好,市场需求旺盛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绿色、畅通、便捷”越来越成为现代交通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的核心要求,日益综合、多样、复杂的交通运输体系使现代化的交通服务需求急剧增长,道路运输带来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也日益突出,逐步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球性问题,智能交通行业应势而生。
2011年以来,多达200个以上地方政府推出的智慧城市规划及系统建设,充分表明未来城市交通智能化的建设和发展趋势,随着政府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智能交通行业的发展将迎来良好的机遇。
公司面向公众出行服务市场的产品受到公众用户的欢迎和政策的鼓励与支持。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背景下,居民对便捷、畅通出行的需求与日俱增。《2012中国手机应用市场年度报告》中显示,中国智能手机用户已经达到3.8亿。随着智能手机、车载移动终端的普及,以及居民信息消费意识的提升,公司综合交通信息产品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
3、B2B2C的业务模式决定企业能够实现快速扩张,并保证盈利能力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
评估对象在车载导航和消费电子导航业务方面以B2B2C模式(北京掌城服务各汽车厂商,汽车厂商将服务推广至车辆用户)运营,针对使用交通信息服务的车厂及导航系统厂商按使用服务的终端数收取年服务费。且随着终端保有量的增加,持续的运营服务收益将逐年增加。
国内车厂推出的安装车载导航的服务主要有:丰田GBOOK、通用ONSTAR、日产CARWINGS、东风裕隆Think+、上汽Inkanet、比亚迪I系统、吉利Glink、BMW IDRIVE、AUDI MMI、长安Incall和Ford SYNC。车载导航累计用户数快速增长。
评估对象已签约主流车厂有东风裕隆(纳智捷、纳智捷大7)、比亚迪(思瑞、秦)、上汽/博泰(荣威350、MG5)。按各合作厂商的产品计划,未来年度将持续推出搭载交通信息功能的车型,随着原有车型汽车导航用户的积累和新出厂车辆的增加,评估对象车载导航终端数量将快速增加,企业业务收入将快速增长。
按使用服务的终端数收取年服务费的业务模式,随着车载导航终端用户的快速增加,评估对象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望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4、企业竞争优势突出,人才、技术和渠道各方面优势明显,成为企业高速发展的强大引擎。
评估对象专注于公众的综合出行信息服务,是国内最早开展交通信息服务的公司之一,在这个领域拥有核心的技术和完整的服务体系。结合千方集团在交通信息化领域产业链优势,评估对象在全国拥有近30个大中城市的实时路况数据,并正在整合全国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实时路况信息,数据产品和服务已经在汽车制造商、互联网、移动运营商、手机用户中广泛应用,使用评估对象数据的客户端数量庞大。移动互联网云+客户端产品及LBS应用是移动互联的重要应用模式,未来移动终端对数据服务需求会进一步加大,评估对象已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
评估对象参与了2011年1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日本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共同发起《中日智能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暨“绿翼——新交通信息系统项目”。通过该项目的积累,公司巩固了在公众的综合出行信息服务方面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将人才放在第一位,不断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同时注重研发投入。截至2013年7月31日,公司在职人员共62人,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共58人、占在职人员比例为93.55%,研发人员35人,占在职人员比例为56.45%。
5、企业各渠道业务的兴起,推动企业高速发展
目前,在互联网交通信息服务方面,评估对象已与百度、腾讯、搜狗等主要门户网站达成合作,通过B2B方式收取年度数据服务费和增值服务(在基础数据上的应用)费。在地图商、导航软件厂商交通信息服务方面,评估对象已开展与凯立德家园、路况电台、图吧、灵图等地图服务类专业网站达成合作。在移动运营商交通信息服务方面,评估对象已与中国移动位置服务基地—辽宁移动,昆明移动,新疆联通,电信号百等企业达成合作。通过提供数据服务、技术服务等方式,帮助客户实现交通信息业务,收取数据服务费用和技术支撑费用。在车厂交通信息服务方面,评估对象已与东风裕隆、比亚迪、上汽/博泰等汽车厂商签订合作协议,同时评估对象已与长城、奇瑞、吉利、神龙、一汽、长安、广汽、东南、北汽等主流车厂已开展产品对接和商务洽谈。在智慧城市、智慧出行项目类交通信息系统开发方面,评估对象已经形成具有多方式一体化综合出行特色的智慧出行解决方案以及交通节能环保等系列解决方案,可以支撑智慧城市中的智慧出行方向上的工程。2013年,已经和部级下属单位以及部分省厅分管交通信息服务的单位达成解决方案实施计划。
上述业务合同和框架协议的签订和陆续实施,使得评估对象2013年下半年开始,业务将快速扩展。
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07月31日的净资产为 2,294.21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34,691.31 万元。
第七节 拟购买资产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千方集团100%股权及其控股子公司紫光捷通和北京掌城的参股权。千方集团为智能交通全面解决方案及出行信息服务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城际智能交通、城市智能交通、智慧出行等产品的提供。千方集团下属4家子公司分别负责智能交通业务不同板块的经营,其中:紫光捷通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解决方案提供商;北大千方主营业务为城际交通信息化、城市交通系统信息化和系统集成、智慧城市业务;北京掌城为综合出行服务提供商;掌城传媒主营业务为出租车监控管理运营服务。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一)北大千方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产品
北大千方是千方集团智能交通全面解决方案业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专业化发展,北大千方在城市交通信息化、枢纽交通信息化、公路交通信息化、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等领域建立起一定的竞争优势。
北大千方研发并提供的一系列智能交通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城市及城际智能交通领域。北大千方主要产品和服务分为核心硬件产品、基于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信息化业务、基于城市交通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北大千方主要产品业务及对应产品和服务情况如下:
■
1、核心硬件产品
北大千方将不停车收费、流量监控进行集成,构成北大千方的核心硬件产品。北大千方的核心硬件产品主要包括:ETC产品、交通流量调查设备、客流监测设备。
(1)ETC产品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收费系统之一,是智能交通系统服务功能的组成部分。过往车辆通过道口时无须停车,即能够实现车辆身份自动识别、自动收费。在停车场管理中,为提高出入口车辆通行效率,系统针对无需收取停车费的车辆,建设无人值守的快速通道,免取卡、不停车的出入体验,迅速改变着出入停车场的管理模式。
北大千方自2007年开始研发ETC产品以来,已有4类产品通过国家标准检测,包括路侧单元(RSU)、电子标签(OBU)、OBU桌面发行器、OBU手持发行器。北大千方在ETC产品领域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及专利。北大千方的ETC产品采用“双界面CPU卡+两片式电子标签”的组合式联网电子收费技术方案,实现原有人工半自动付费方式和电子不停车收费方式的有效结合。
■
北大千方ETC产品已实现大批量生产,目前已经成功应用于山东、浙江、山西、陕西、江苏、天津、河南、四川等多个省份的高速公路ETC项目中。
(2)交通流量调查设备
北大千方研发的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主要包括地感线圈、微波检测两种类型的交通情况调查设备。
地感双线圈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完全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关于“固定式交调设备技术条件”和“固定式交调设备与数据服务中心通讯协议”的要求,经受了全国绝大部分省份的实际应用考验,具有卓越的品质保证。该产品第一批通过交通运输部相关检测机构的检测,并连续多年被推荐作为I级ABC类设备使用。地感双线圈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广泛应用于国省道普通公路、县乡公路及桥梁隧道灯,充分满足公路情况自动采集、分析处理、存储上传的需求。
微波式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微波车辆检测器)是利用微波技术和高速数字信号处理技术,采用非接触方式来检测多个车道或大范围检测区域的车流量、车速、车型分类、道路占有率等交通信息的专用设备。可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或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流信息检测。
(3)客流监测设备
北大千方TransPLE客流检测预警系统是一款基于多传感器融和的系统,主要由激光扫描仪、嵌入式工控机、监控中心管理软件等部分组成。利用多台激光扫描仪及摄像头构成分布式多模态传感器网络,实现对大范围环境的无缝覆盖、多层次数据采集,以及对每个客流个体运动轨迹的精确检测与跟踪,同时适用于10米宽度通道的客流量统计。
该产品不仅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而且在检测范围、客流密度等特性方面优于国外同类产品。产品针对大型组织活动、轨道交通、火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计,用于检测客流数量、客流速度、客流方向及客流状态分析,实时了解和掌握客流运行情况,有效提高客流调度指挥、应急处置和公众出行服务水平,对建立安全、高效的客流组织运输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北大千方TransPLE产品的研发成功和应用,为交通枢纽和大型社会活动场所密集人群监控技术与系统的产业化扫清了一个重要的技术障碍。
2、基于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基于交通运输部对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北大千方对城市智能交通中的热点板块进行系统开发,主要形成路网中心综合管理及应急处理系统、交通应急指挥系统、交通行业信用系统、交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系统等系统解决方案。
(1)路网中心综合管理及应急处理系统
路网中心综合管理及应急处理系统可以有效保障全国高速公路和重要国省干线公路以及重要公路设施的稳定运行,加强国家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与科学管理,提升国家干线公路网安全性能和服务质量,提高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公路出行服务。以物联网及交通信息化为抓手,路网中心综合管理及应急处理系统构建全网、全时“可视、可测、可控”的公路网综合管理平台,达到路网监控全面、业务管理协同、平急应用统一、公众服务及时、评估决策智能的一体化应用效果。
系统采用“统一部署、两级管理”的模式,系统的建设以路网数据资源中心为依托,通过多种方式集成公路网外场各类监测检测设备(如视频、交通流量、气象、能见度、可变情报板、超高超限、隧道监测等),提前预警或第一时间发现路网运行异常事件(恶劣气象、道路阻断等),实现对全路网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及对全路网静态、动态信息的实时查询、综合分析。同时,作为全省(市)的路网管理平台,在业务管理上综合管理系统可作为路政、养护、交通执法等交通管理业务的综合协调中心,综合接报并协调处置路网上各类交通管理事件。
■
系统涵盖路网、运输装备及附属设施管理、路网运行状态监测、路网事件管理、路网运行预警与调度、路网交通诱导与信息服务、路网运行综合分析、对部数据报送及辅助管理等核心功能。
(2)交通应急指挥系统
千方交通应急指挥系统以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通过监测数据采集,以预警、监测为重点,融合有线、无线通信方式,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省市级交通运输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处置提供全面支撑,满足监测预警、信息报送、资源管理、异地会商、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统计评估等各个环节的业务需求;交通应急指挥系统为省、市两级交通主管机构提供专用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各类监控监测信息的统一接入和应急通信方式的统一调度,实现安全监管与应急指挥效率的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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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具体涵盖应急值守、风险隐患监测监控、预测预警管理系统、应急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应急信息服务、应急资源管理、应急评估、统计分析等功能。
(3)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系统
以部省级公路水运建设行业、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基础数据为依托,以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为核心,行业信用系统通过采集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市场、水路运输市场行业信用数据,构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基础数据库。行业信用系统面向部、省、地方行业管理机构、从业(项目)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用户群体,提供多层次的市场信用信息综合服务,有效推动交通行业诚信考核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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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系统
交通行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行业,道路和水路交通系统的经济运行情况能够较真实地反映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交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系统以交通运输行业基础数据、业务生产数据为核心,构建经济运行分析数据仓库,并以此为支撑,实现统计报表管理、投资跟踪管理、经济运行分析与预警、辅助决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移动设备门户等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
交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系统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与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监测预警与决策支持分析系统。两大系统相辅相成,依托粗粒度的统计报表和细粒度的行业运行实时数据,共同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的投资跟踪、经济运行监测与预警、辅助决策和信息服务。
3、基于城市交通的整体解决方案
(1)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
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系统以稳定高效的软硬件环境作为支撑,以省市级别的交通行业数据中心为核心,有效整合了综合交通系统的数据资源、设备设施资源和通信资源,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综合交通系统运行状况监测、重大活动或应急事件情况下的联动协调、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指挥,以及对综合交通系统运行状况的例行性评估等服务。
北大千方的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主要依托平急兼用的监测会商与指挥场所,以按规范构建的交通行业数据中心为核心支撑,以可扩展可维护的信息化基础环境为保障,集成音视频和通信系统,并集成智能移动服务。在交通运输系统日常监测、应急处置、应急演练和管理决策方面均发挥重要作用。
在日常监测中,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整合行业的各种信息化系统,可全面把握交通运输系统的基础设施情况、载运工具情况以及道路运输、枢纽节点运转情况,同时还对应急事件处置所需要的应急资源情况进行全面监管,以确保应急资源可满足应急事件处置的需求。
在应急事件发生情况下,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通过整合的各种通信手段和监测手段,可准确及时掌握事件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情况,并通过专家会商机制、移动终端远程决策机制等汇聚专家针对事件的会诊和处置意见,及时通过现场与中心的高效音视频双向通道实现指令下达,保障事件处置过程中及时发现、评估潜在风险和有效应对。应急事件处置的状态也可以及时通过互联网网站、交通广播、便携移动终端、固定式的可变情报板等方式及时发布给公众。
在管理决策方面,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集成了大量的行业基础信息和运行信息,在行业运行状态指标体系的支持下,可全面准确地反映交通运输行业的总体运行情况,有利于行业管理部门做出科学决策。
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已经从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逐步扩展到地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交通运输体系的管理、服务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2)综合交通客运枢纽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综合交通客运枢纽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主要面向综合交通客运枢纽状态监测、信息处理及服务,实时准确的采集、处理、分析、存储、发布枢纽运行状态,实现客运枢纽的站务管理、运行监测、经营管理、联网售票、应急联动、旅客引导、信息服务等功能,实时为各运输部门和各级用户提供信息的查询、展示、发布等服务,为各级管理部门提供统计分析、数据挖掘等辅助决策,综合提高枢纽的运转效率和服务水平。
综合交通客运枢纽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①枢纽系统运行状况监测。通过对客运站内的旅客流动情况、车辆进出站情况、场站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设备设施工作状况等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测监控,掌握枢纽的日常运行情况。同时对枢纽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深度挖掘,为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②枢纽站务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枢纽内站务一体化管理,主要针对枢纽内长途客运车辆进出站及安全管理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提高枢纽的站务管理服务水平。
③枢纽安全监测与处置。对客运站内的视频图像、火灾报警、客流量、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进行应急处置,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提供信息化支撑手段。
④枢纽出行信息服务。整合枢纽内及枢纽周边交通信息,通过网站、呼叫中心、智能手机、枢纽内乘客信息查询终端等为枢纽内旅客换乘提供丰富直观和及时的交通诱导服务,同时也为枢纽内旅客的城市内出行和城际出行提供交通信息服务,例如公交车、轨道交通信息服务,长途客运线路时刻表和票务服务、民航和铁路线路、时刻表等。
⑤客运联网售检票。采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等高新技术实现多个客运枢纽的客运联网售票、检票、计费、收费、统计、清分、管理等全过程的自动处理,为乘客提供更快捷的服务。
(3)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管理与服务系统是北大千方面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综合业务管理与服务方案,通过全面智能监视、规范运营信息分析、网络数字化应急指挥及运营调度等服务于运营企业。
系统由六大子系统组成:综合监控平台、应急指挥系统、运营评估系统、乘客查询系统、视频监视系统、运营数据系统,具有线网综合监视、运营数据管控、线网运营协调、应急指挥、信息共享、乘客服务等功能。
①监控管理:监督线路及车站的运营设备运营状态、列车运营信息、乘客流量,支持设备、列车各类运营信息采集(闸机、火灾设备、供电设备、环控设备、运营列车、视频设备等)。综合监控系统作为平台核心子系统,为线网运营中列车、设备、乘客三大业务提供实时采集、实时监控、实时处理等服务,监控信息通过专业监控软件提供多样化信息展示。
②运营协调:协调不同运营商间资源及信息,提升协同效率。基于采集信息,分析列车调度、设备维护及服务、客运组织、运营资源配置计划等。
③应急指挥:管理线路预案、定期演练、指挥/协调应急处置,代表政府对外发布公共应急信息。应急指挥系统作为平台的协调指挥系统,支持对路网中心、运营企业、运营线路、线路车站四级的事件联动,实现信息全面共享及指挥流程实时同步支持。系统通过对调度电话、车站摄像视频、实时彩信的集成,实现对突发事件的视频、音频、文字的实时调用、事后分析、信息挖掘需求。
④乘客信息系统:通过显示终端为乘客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出行信息,实现准确、全面出行服务。乘客查询系统作为面向广大乘客的服务信息平台,支持通过网站查询、手机查询完成乘客路径导航、地面GIS服务、列车运营查询、突发信息查询等各类定制化服务。
⑤视频服务系统:基于传输网络及视频设备,实施对各类视频的资源配置、检索、采集、控制、展示、存储及分析。
北大千方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技术成熟稳定,业务可跨平台并支持C/S(B/S)部署,支持大规模线路的海量数据运营采集、监控、存储等业务(系统支持最大50条线路、500万设备点实时采集及处理能力)。
(4)城市综合管理应急联动平台
千方城市综合管理应急联动平台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管理、预案管理、处置指挥、事件善后总结和后评估等重要环节,实现对各应急联动部门的调度指挥和精细化业务绩效考核。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的报警、高效的处警和指挥、畅通的通信联络、及时的信息汇聚、可视化的预案库智能管理和辅助决策等,保障指挥长在事件发生后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正确而全面的反应。
■
城市综合管理应急联动平台有两大职能:一是城市综合管理,用于城市管理各方面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二是突发事件协调、指挥和管理,用于统一协调各联动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事先防范和处置工作,遇重特大事件实施区域统一的先期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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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理应急联动平台由基础支撑平台、数据资源中心、应用支撑平台、城市应急联动指挥平台、社会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子地理信息支撑平台六个平台组成,为政府处理突发事件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沟通社会各相关部门的综合服务提供技术保障,最终实现由全社会参与服务,又服务于全社会的目的。
(5)出租汽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出租汽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运用现代通信技术、GPS技术、GIS技术、计算机技术等高新技术,建设GPS监控指挥、电召服务管理、动态监管稽查、综合运行分析、在线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督考评等功能子系统。实现以监控预警为基础、科学决策为亮点、行业管理为重点、信息发布分析为核心、提升服务为效果的出租汽车运输管理与服务的目标,保证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安全、科学规范运营。通过出租汽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①GPS监控指挥。通过GPS技术,实时掌握出租汽车的位置信息,运营信息、图像信息,对车辆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同时可以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有效预警,完成应急事态下的车辆调度。
②电召服务管理。系统面向全社会提供电召服务。主要功能包括个人电话提前约车服务、个人电话临时叫车服务、定点电召服务(设立固定营业点负责电召服务)、网上约车服务四类。
③动态监管稽查。通过应用交通运输部统一的运政系统密钥授权体系,利用自动识别技术、GPS通信技术,实现对假、套牌车辆,报废车辆,未年检车辆等问题车辆的监管稽查,提高行业管理部门稽查效率。
④综合运行分析。通过对出租车数据的统计汇总以及分析挖掘,形成运行分析主题,以直观的展现方式为行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运行分析主题主要包括营收专题分析、服务质量专题分析、管理费专题分析、驾驶员违章及投诉专题分析、客运量专题分析、运力投放专题分析、里程利用率专题分析等功能。
⑤在线业务管理。出租车企业可对所属车辆的运行轨迹和营运数据进行实时监控、统计分析,对企业驾驶员信息、车辆信息、合同信息、专用设施信息进行维护查询、统计汇总,改变以往企业营运数据统计滞后的状况,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效能。
⑥服务质量监督考评。通过构建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服务质量监督考评系统,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企业服务质量信用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发布。
城市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张名片和一个窗口,其信息化管理有助于提升行业管理决策水平,监督驾驶员提升其服务水平。目前全国已经启动30个城市的出租汽车服务示范系统建设,北大千方成熟的出租汽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将有助于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升。
(6)城市交通诱导系统
城市交通诱导服务系统集成众多的分散的 ITS子系统,是一个开放性、分布式的数字信息资源网络系统。诱导系统融合众多部门、众多行业的交通相关的信息,提供一个高度共享、统一标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有机整体,通过协同作业与服务实现资源和应用的高度共享。
■
城市交通诱导服务系统的实现以信息融合技术、通信技术、软件工程、交通工程等理论方法为指导。诱导系统技术路线为:首先对所涉及范围的诱导需求进行详细分析,提出诱导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随后由此对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信息处理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分析设计;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浮动车动态交通数据、线圈检测数据、视频交通流监测数据、微波交通流监测采集系统、停车泊位数据等的采集、传输、融合的设计与开发,进行动态交通数据库和数据分析系统分析与设计开发。根据获取的信息和动态数据库进行路段车辆行驶速度监测、旅行时间估算、路段交通流量计算等系统功能开发,最终实现诱导信息生成和发布。在中心信息处理建设完备的基础上实现动态交通服务信息的发布,以VMS诱导屏方式、互联网方式、采处发中心电视墙等发布实时路况信息。
(二)紫光捷通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紫光捷通是致力于推进中国智能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高科技企业。经过多年的专业化发展,现已成为中国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知名的智能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提供商。
紫光捷通研发的一系列智能交通产品及服务,是智能交通体系中的重要子域。主要服务于国内高速公路的交通主管部门。紫光捷通主要产品和服务分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解决方案,智能交通产品和智能交通服务业务等。
目前紫光捷通主营业务以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解决方案为主,紫光捷通将进一步发展新型智能交通产品和服务,着眼于降低交通排放,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出行安全性。
紫光捷通智能交通产品主要为“JoyTraffic”智能交通系统。智能交通服务业务包括本地化服务、系统维护、流程管理。其主要产品和业务情况如下:
■
1、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业务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包括监控系统集成、通信系统集成、收费系统集成、隧道机电系统集成。其中监控系统集成、通信系统集成、收费系统集成统称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三大系统”。
(1)高速公路监控系统集成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涉及技术面广,包括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测、数据采集和处理、通信、多媒体图像处理、计算机软件设计等。紫光捷通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为管理部门提供:信息采集功能,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时采集动态道路交通状态;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即对采集的实时道路交通状态信息进行数字化、可视化处理;信息提供功能,即通过计算机网络、数据通信、专家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及时应对交通动态情况、发布提示信息、引导交通,以提高道路网通行能力,促进道路的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可以有效降低高速公路常发性、偶发性拥挤的影响,保证高速公路运行安全,提供必要信息并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发布警示。
(2)高速公路通信系统集成
通信系统主要是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及监控、收费系统实施提供必要的语音业务及数据、图像传输通道。高速公路通信系统采用光纤数字传输系统,与程控数字交换系统共同形成一套全数字综合通信系统。
(下转B39版)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比例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1 | 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95% | 14,354.49 | 56,200.87 |
2 | 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77.09 | 153,654.23 |
3 | 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 | 51.02% | 1,000.00 | 17,699.51 |
4 | 北京掌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0 | 16,354.40 |
合计 | 25,931.58 | 243,909.01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1 | 流动资产 | 125,404.87 | 125,404.87 | - | - |
2 | 非流动资产 | 12,069.99 | 48,632.94 | 36,562.95 | 302.92 |
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11,533.59 | 33,543.29 | 22,009.69 | 190.83 |
4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5 | 固定资产 | 286.21 | 362.55 | 76.34 | 26.67 |
6 | 在建工程 | - | - | - | |
7 | 无形资产 | 18.28 | 14,495.20 | 14,476.92 | 79,205.06 |
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 | |
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10 | 资产总计 | 137,474.85 | 174,037.81 | 36,562.95 | 26.60 |
11 | 流动负债 | 116,890.92 | 116,890.92 | - | - |
12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13 | 负债总计 | 116,890.92 | 116,890.92 | - | - |
1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0,583.94 | 57,146.89 | 36,562.95 | 177.63 |
项目/年度 | 2013年 8-12月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稳定年 |
营业收入 | 28,140.28 | 74,577.72 | 79,027.75 | 82,615.37 | 86,320.21 | 90,207.15 | 90,207.15 |
减:营业成本 | 22,979.06 | 60,845.86 | 64,536.71 | 67,406.88 | 70,443.96 | 73,298.29 | 73,298.29 |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 458.64 | 1,215.48 | 1,288.01 | 1,346.48 | 1,406.86 | 1,470.21 | 1,470.21 |
减:营业费用 | 1,615.43 | 2,861.02 | 2,983.82 | 3,135.50 | 3,261.49 | 3,383.77 | 3,383.77 |
减:管理费用 | 952.05 | 1,529.53 | 1,570.70 | 1,636.70 | 1,702.17 | 1,760.92 | 1,760.92 |
减:财务费用 | 57.50 | 138.00 | 138.00 | 138.00 | 138.00 | 138.00 | 138.00 |
减:资产减值损失 | -30.00 | 90.00 | 90.00 | 70.00 | 70.00 | 70.00 | |
营业利润 | 2,107.61 | 7,897.82 | 8,420.51 | 8,881.80 | 9,297.73 | 10,085.95 | 10,155.95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 | - | - | - |
利润总额 | 2,107.61 | 7,897.82 | 8,420.51 | 8,881.80 | 9,297.73 | 10,085.95 | 10,155.95 |
减:所得税 | 311.64 | 1,198.17 | 1,276.58 | 1,342.77 | 1,405.16 | 1,523.39 | 1,523.39 |
净利润 | 1,795.97 | 6,699.65 | 7,143.93 | 7,539.03 | 7,892.57 | 8,562.56 | 8,632.56 |
加:折旧 | 21.25 | 51.00 | 51.00 | 51.00 | 51.00 | 51.00 | 51.00 |
加:摊销 | 0.99 | 2.37 | 2.37 | 2.37 | 2.37 | 2.37 | 2.37 |
加:扣税后利息 | 48.88 | 117.30 | 117.30 | 117.30 | 117.30 | 117.30 | 117.30 |
加:资产减值损失加回 | -30.00 | 90.00 | 90.00 | 70.00 | 70.00 | 70.00 | - |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 | -157.81 | 369.16 | 431.64 | 411.12 | 382.92 | 576.52 | - |
减:资本性支出 | - | - | - | - | - | - | - |
减:资产更新 | 22.24 | 53.37 | 53.37 | 53.37 | 53.37 | 53.37 | 53.37 |
净现金流量 | 1,972.66 | 6,537.79 | 6,919.59 | 7,315.21 | 7,696.95 | 8,173.34 | 8,749.86 |
序号 | 国债代码 | 国债名称 | 期限 | 实际利率 |
1 | 100802 | 国债0802 | 15 | 0.0420 |
2 | 100803 | 国债0803 | 10 | 0.0411 |
3 | 100806 | 国债0806 | 30 | 0.0455 |
4 | 100810 | 国债0810 | 10 | 0.0446 |
5 | 100813 | 国债0813 | 20 | 0.0500 |
6 | 100818 | 国债0818 | 10 | 0.0371 |
7 | 100820 | 国债0820 | 30 | 0.0395 |
8 | 100823 | 国债0823 | 15 | 0.0365 |
9 | 100825 | 国债0825 | 10 | 0.0292 |
10 | 100902 | 国债0902 | 20 | 0.0390 |
11 | 100903 | 国债0903 | 10 | 0.0307 |
12 | 100905 | 国债0905 | 30 | 0.0406 |
13 | 100907 | 国债0907 | 10 | 0.0304 |
14 | 100911 | 国债0911 | 15 | 0.0372 |
15 | 100912 | 国债0912 | 10 | 0.0311 |
16 | 100916 | 国债0916 | 10 | 0.0351 |
17 | 100920 | 国债0920 | 20 | 0.0404 |
18 | 100923 | 国债0923 | 10 | 0.0347 |
19 | 100925 | 国债0925 | 30 | 0.0422 |
20 | 100927 | 国债0927 | 10 | 0.0371 |
21 | 100930 | 国债0930 | 50 | 0.0435 |
22 | 101002 | 国债1002 | 10 | 0.0346 |
23 | 101003 | 国债1003 | 30 | 0.0412 |
24 | 101007 | 国债1007 | 10 | 0.0339 |
25 | 101009 | 国债1009 | 20 | 0.0400 |
26 | 101012 | 国债1012 | 10 | 0.0328 |
27 | 101014 | 国债1014 | 50 | 0.0407 |
28 | 101018 | 国债1018 | 30 | 0.0407 |
29 | 101019 | 国债1019 | 10 | 0.0344 |
30 | 101023 | 国债1023 | 30 | 0.0400 |
31 | 101024 | 国债1024 | 10 | 0.0331 |
32 | 101026 | 国债1026 | 30 | 0.0400 |
33 | 101029 | 国债1029 | 20 | 0.0386 |
34 | 101031 | 国债1031 | 10 | 0.0332 |
35 | 101034 | 国债1034 | 10 | 0.0370 |
36 | 101037 | 国债1037 | 50 | 0.0445 |
37 | 101040 | 国债1040 | 30 | 0.0427 |
38 | 101041 | 国债1041 | 10 | 0.0381 |
39 | 101102 | 国债1102 | 10 | 0.0398 |
40 | 101105 | 国债1105 | 30 | 0.0436 |
41 | 101108 | 国债1108 | 10 | 0.0387 |
42 | 101110 | 国债1110 | 20 | 0.0419 |
43 | 101112 | 国债1112 | 50 | 0.0453 |
44 | 101115 | 国债1115 | 10 | 0.0403 |
45 | 101116 | 国债1116 | 30 | 0.0455 |
46 | 101119 | 国债1119 | 10 | 0.0397 |
47 | 101123 | 国债1123 | 50 | 0.0438 |
48 | 101124 | 国债1124 | 10 | 0.0360 |
49 | 101204 | 国债1204 | 10 | 0.0354 |
50 | 101206 | 国债1206 | 20 | 0.0407 |
51 | 101208 | 国债1208 | 50 | 0.0430 |
52 | 101209 | 国债1209 | 10 | 0.0339 |
53 | 101212 | 国债1212 | 30 | 0.0411 |
54 | 101213 | 国债1213 | 30 | 0.0416 |
55 | 101215 | 国债1215 | 10 | 0.0342 |
56 | 101218 | 国债1218 | 20 | 0.0414 |
57 | 101220 | 国债1220 | 50 | 0.0440 |
58 | 101221 | 国债1221 | 10 | 0.0358 |
平均 | 0.0389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比例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1 | 山东高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75.00 | 563.18 |
2 | 山西紫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78.97 | 73.99 |
3 | 北京中交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28.82 | 128.82 |
4 |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42.11% | 9,745.99 | 27,411.16 |
5 | 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 | 65.00% | 650.00 | 2,264.84 |
6 | 杭州紫光捷通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412.14 | 2,486.10 |
7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 1.04% | 142.68 | 192.33 |
8 | 江苏紫光捷通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60.00% | 300.00 | 422.87 |
合计 | 11,533.59 | 33,543.29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1 | 流动资产 | 788.69 | 788.69 | - | - |
2 | 非流动资产 | 2,554.09 | 2,804.72 | 250.63 | 9.81 |
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38.84 | 338.62 | -0.22 | -0.06 |
4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5 | 固定资产 | 303.14 | 321.54 | 18.41 | 6.07 |
6 | 在建工程 | - | - | - | |
7 | 无形资产 | 1,174.56 | 1,407.00 | 232.44 | 19.79 |
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 | |
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10 | 资产总计 | 3,342.78 | 3,593.41 | 250.63 | 7.50 |
11 | 流动负债 | 834.54 | 834.54 | - | - |
12 | 非流动负债 | 214.03 | 214.03 | - | - |
13 | 负债总计 | 1,048.57 | 1,048.57 | - | - |
1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294.21 | 2,544.84 | 250.63 | 10.92 |
项目/年度 | 2013年8-12月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稳定年 |
营业收入 | 1,926.35 | 4,331.34 | 5,719.78 | 7,227.58 | 8,418.46 | 9,234.33 | 9,234.33 |
减:营业成本 | 549.11 | 1,269.73 | 1,683.81 | 2,126.59 | 2,476.73 | 2,715.95 | 2,715.95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41 | 19.52 | 25.78 | 32.57 | 37.94 | 41.61 | 41.61 |
营业费用 | 46.20 | 138.20 | 155.68 | 175.60 | 198.28 | 224.14 | 224.14 |
管理费用 | 175.65 | 495.91 | 519.45 | 544.18 | 570.14 | 597.40 | 597.40 |
财务费用 | - | - | - | -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00 | 8.00 | 8.00 | 8.00 | 7.00 | 4.00 | - |
营业利润 | 1,161.99 | 2,399.98 | 3,327.06 | 4,340.64 | 5,128.37 | 5,651.23 | 5,655.23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 | - | - | - |
利润总额 | 1,161.99 | 2,399.98 | 3,327.06 | 4,340.64 | 5,128.37 | 5,651.23 | 5,655.23 |
减:所得税 | - | 301.00 | 416.88 | 543.58 | 770.31 | 848.28 | 848.28 |
净利润 | 1,161.99 | 2,098.98 | 2,910.18 | 3,797.06 | 4,358.07 | 4,802.94 | 4,806.94 |
加:折旧 | 44.21 | 106.11 | 106.11 | 106.11 | 106.11 | 106.11 | 106.11 |
摊销 | 53.59 | 128.63 | 128.63 | 128.63 | 128.63 | 128.63 | 128.63 |
扣税后利息 | - | - | - | -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00 | 8.00 | 8.00 | 8.00 | 7.00 | 4.00 | - |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 | -381.35 | 155.83 | 141.86 | 154.10 | 122.82 | 85.80 | - |
资本性支出 | - | - | - | - | - | - | - |
资产更新 | 97.81 | 234.73 | 234.73 | 234.73 | 234.73 | 234.73 | 234.73 |
净现金流量 | 1,543.34 | 1,943.15 | 2,768.32 | 3,642.96 | 4,235.24 | 4,717.14 | 4,806.94 |
序号 | 国债代码 | 国债名称 | 期限 | 实际利率 |
1 | 100802 | 国债0802 | 15 | 0.0420 |
2 | 100803 | 国债0803 | 10 | 0.0411 |
3 | 100806 | 国债0806 | 30 | 0.0455 |
4 | 100810 | 国债0810 | 10 | 0.0446 |
5 | 100813 | 国债0813 | 20 | 0.0500 |
6 | 100818 | 国债0818 | 10 | 0.0371 |
7 | 100820 | 国债0820 | 30 | 0.0395 |
8 | 100823 | 国债0823 | 15 | 0.0365 |
9 | 100825 | 国债0825 | 10 | 0.0292 |
10 | 100902 | 国债0902 | 20 | 0.0390 |
11 | 100903 | 国债0903 | 10 | 0.0307 |
12 | 100905 | 国债0905 | 30 | 0.0406 |
13 | 100907 | 国债0907 | 10 | 0.0304 |
14 | 100911 | 国债0911 | 15 | 0.0372 |
15 | 100912 | 国债0912 | 10 | 0.0311 |
16 | 100916 | 国债0916 | 10 | 0.0351 |
17 | 100920 | 国债0920 | 20 | 0.0404 |
18 | 100923 | 国债0923 | 10 | 0.0347 |
19 | 100925 | 国债0925 | 30 | 0.0422 |
20 | 100927 | 国债0927 | 10 | 0.0371 |
21 | 100930 | 国债0930 | 50 | 0.0435 |
22 | 101002 | 国债1002 | 10 | 0.0346 |
23 | 101003 | 国债1003 | 30 | 0.0412 |
24 | 101007 | 国债1007 | 10 | 0.0339 |
25 | 101009 | 国债1009 | 20 | 0.0400 |
26 | 101012 | 国债1012 | 10 | 0.0328 |
27 | 101014 | 国债1014 | 50 | 0.0407 |
28 | 101018 | 国债1018 | 30 | 0.0407 |
29 | 101019 | 国债1019 | 10 | 0.0344 |
30 | 101023 | 国债1023 | 30 | 0.0400 |
31 | 101024 | 国债1024 | 10 | 0.0331 |
32 | 101026 | 国债1026 | 30 | 0.0400 |
33 | 101029 | 国债1029 | 20 | 0.0386 |
34 | 101031 | 国债1031 | 10 | 0.0332 |
35 | 101034 | 国债1034 | 10 | 0.0370 |
36 | 101037 | 国债1037 | 50 | 0.0445 |
37 | 101040 | 国债1040 | 30 | 0.0427 |
38 | 101041 | 国债1041 | 10 | 0.0381 |
39 | 101102 | 国债1102 | 10 | 0.0398 |
40 | 101105 | 国债1105 | 30 | 0.0436 |
41 | 101108 | 国债1108 | 10 | 0.0387 |
42 | 101110 | 国债1110 | 20 | 0.0419 |
43 | 101112 | 国债1112 | 50 | 0.0453 |
44 | 101115 | 国债1115 | 10 | 0.0403 |
45 | 101116 | 国债1116 | 30 | 0.0455 |
46 | 101119 | 国债1119 | 10 | 0.0397 |
47 | 101123 | 国债1123 | 50 | 0.0438 |
48 | 101124 | 国债1124 | 10 | 0.0360 |
49 | 101204 | 国债1204 | 10 | 0.0354 |
50 | 101206 | 国债1206 | 20 | 0.0407 |
51 | 101208 | 国债1208 | 50 | 0.0430 |
52 | 101209 | 国债1209 | 10 | 0.0339 |
53 | 101212 | 国债1212 | 30 | 0.0411 |
54 | 101213 | 国债1213 | 30 | 0.0416 |
55 | 101215 | 国债1215 | 10 | 0.0342 |
56 | 101218 | 国债1218 | 20 | 0.0414 |
57 | 101220 | 国债1220 | 50 | 0.0440 |
58 | 101221 | 国债1221 | 10 | 0.0358 |
平均 | 0.0389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比例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1 | 北京掌行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5.00% | 338.84 | 338.62 |
合计 | 338.84 | 338.62 |
产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核心硬件产品 | ETC产品 |
交通流量调查设备 | |
客流监测设备 | |
基于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 路网中心综合管理及应急处理系统 |
交通应急指挥系统 | |
行业信用系统 | |
交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系统 | |
基于城市交通的整体解决方案 | 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 |
综合交通客运枢纽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 |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 |
城市综合管理应急联动平台 | |
出租汽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 |
城市交通诱导系统 |
产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集成 |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集成 |
高速公路通信系统集成 | |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集成 | |
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集成 | |
高速公路机电维护 | 高速公路运营维护服务 |
智慧高速 | 高速公路数据处理中心 |
智慧高速智慧调度与应急处理系统 | |
公众信息发布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