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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与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互联互通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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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42版:信息披露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互联互通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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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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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通用天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驻马店市政府、上海红星美凯龙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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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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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
    继续参加华夏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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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互联互通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3-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3-046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互联互通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简介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与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互联互通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在互联网、直播电视、互动电视、行业应用、信息服务等领域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合作领域,充分利用各自有形和无形资源,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共同打造新型广电网络运行平台、开创广电网络业务发展的新模式。

      二、协议对方

      名称: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1号

      ●注册号: 15010000000006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大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捌佰捌拾万元

      ●成立日期:2001-8-8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电影、电视剧、新闻时事、财经、体育、时尚、纪实、综艺、人文、政法、少儿类;有效期至2016年4月24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有效期至2015年9月1日);全区有线电视服务、光纤通信应用与服务、数据接入服务、HFC有线网络双向业务应用与服务、数字电视平台建设与传输、高清晰度电视传输、多媒体融合技术应用与服务、综合信息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升级改造、经营、维护和运营;有线电视网络资源(光纤、电路等)出租业务;广播电视拓展业务、增值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有效期至2015年7月);广播电视有限网络设计、施工(有效期至2015年7月);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有效期至2014年7月31日)。

      一般经营项目:有线电视专用配套产品的销售;电子信息网专用配套产品销售及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住宿、有线电视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公司介绍: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转企改制,2012年1月21日正式组建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下设13个一级分公司、87个二级分公司及3个子公司,员工4000多人,实现了全区有线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目标。公司现主要经营业务有全区有线数字电视传输,高清电视节目传输,付费节目销售,视频点播业务、宽带上网以及电路出租等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互联互通光纤波分通道的建设与维护

      双方各自负责省际连接边界内的互联互通光纤通道建设、维护;波分传输系统建设、维护;数据设备配置、维护,成本各自承担。双方通过网络物理层互联互通,建成10G省际波分传输通道,随业务发展,逐步满足可扩容成不小于40G的波分传输通道保障,并在各自分建的省内区域网络,确保数据传输安全可靠。

      (二)互为输出的互联网镜像内容服务资源建设

      双方本着成本最小化、资源利用最大化、服务保障最优化的原则,对外采取合并用户资源的方式共同协商引进IDC镜像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购物、门户等)服务器落地。

      (三)互为输出的互联网缓存内容服务资源建设

      双方根据各自网内互联网用户的流量统计与分析,各自分建互联网缓存内容服务资源。在双方数据中心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制定《吉视传媒-内蒙广电缓存资源互为共享输出方案》,利用缓存流量疏导策略,或互为建立缓存异地存储等方式,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载、视频、图片等数据交换业务的缓存资源共享,节约各自公网出口带宽,提升各自互联网内容服务质量。

      (四)互为输出的广电互联网内容服务资源建设

      双方根据各自网内互联网用户的用户行为分析,各自引入应用于内网(但不限于内网)、且优于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的内容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广电内网视频服务、游戏服务、行业信息化服务等内容资源。双方紧密沟通、联合发展,充分发挥广电网络的带宽优势,信息服务个性化等优势,共同创建具有吉林及内蒙特色的广电高清交互信息服务的共享资源、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共享资源。

      (五)互联网出口引入、互为备份建设

      双方根据各自互联网公网出口资源条件,各自测试、引入公网出口带宽。双方采取各自的第三方互联网出口带宽提供方互为引荐、或各自数据中心互联网出口带宽互为提供的方式,实现互联网出口带宽资源共享输出。

      (六) 互为输出的视频内容资源建设

      双方根据各自视频服务内容的资源条件,本着成本最小化、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互为提供视频内容服务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高、标清视频、各自本地视频、各自原创视频等视频内容服务资源。

      (七) 互为输出的交互信息服务内容资源建设

      双方根据各自的交互信息服务内容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政企服务、教育、交通、农业、医疗、家庭等个性化交互信息服务内容),通过交互信息服务器镜像落地、交互信息服务应用平台互为调用、交互信息数据传输相互对接等方式,开展交互信息服务内容资源的互为输出。

      (八)合同有效期:5年。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书面异议,协议自动顺延。

      四、对公司影响

      在三网融合政策背景下,双方通过区域优势互补,以高清交互业务及宽带互联网业务为核心,逐步拓展增值业务范畴,提升网络资源价值,将有利于公司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开拓市场新型业态,是双方对“三网融合”的积极探索。

      双方以自建和共建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建设和资源引入,并通过视频内容资源共享为公司节约系统建设和资源引入成本,将对公司节约投资,增强后台支撑能力,实现快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对业绩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