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航运 公告编号:2013-37
债券代码:126010 债券简称:08中远债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3年11月1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10: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0,446,393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90,446,393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数853,945,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5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伟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关于审议聘请中远航运201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股853,945,155股,赞成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林一翎律师和张子星律师到达会议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远航运 股票代码:600428 编 号:2013-38
债券简称:08中远债 债券代码:126010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28日上午11:00在广东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李振宇副董事长、王威董事、苏子孟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分别书面委托韩国敏副董事长、杨挺董事、汪亦兵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叶伟龙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大会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中远航运在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投资建造4艘36000载重吨多用途船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以公司本部作为投资主体,在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投资建造4艘36000载重吨多用途船,每艘船价为24,606万元人民币,4艘船共98,424万元人民币。经测算,预计4艘船合计年均实现净利润约为2,765万元人民币,项目内含报酬率7.07%,静态投资回收期11.94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聘任李建雄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总法律顾问、监事赖奕光先生提出辞职。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建雄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聘任期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至2015年3月29日。
赖奕光先生任职期间,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船舶管理、安全生产、流程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公司控制风险、精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