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 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提示性公告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
  •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贴款的公告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的公告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解除股权质押及再质押登记的公告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筹备设立银行的公告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  
    2013年11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B44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补贴款的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解除股权质押及再质押登记的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筹备设立银行的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3-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11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3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3年11月2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1001711001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461.127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66,965,558.8293,160,675.1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500.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3年12月5日
    除息日2013年12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12月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2013年12月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13年12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3年12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每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①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商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东莞农商行、广州银行、顺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成都农商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新兰德、和讯信息、深圳众禄、上海天天基金、上海好买基金、杭州数米、上海长量、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泛华普益、万银财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华融证券、财达证券、开源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③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新兴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4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13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3年10月30日

    至2013年11月2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11月2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92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547,325,190.2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120,570.2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547,325,190.26
    利息结转的份额120,570.23
    合计547,445,760.4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130,537.5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23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11月28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2月4日起,调整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申购金额的限制

    自2013年12月4日起调整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份额、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以及投资者进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均不进行调整。

    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2.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自2013年12月4日起调整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份额、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B级基金份额、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R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赎回、单笔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均为1份。

    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份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赎回及转换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