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91号文核准,已于2013年11月4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3年11月29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3年12月13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公司网站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3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的《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关于基金经理任爽休假
由他人代为履行职责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广发纯债债券基金)、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广发理财7天债券基金) 和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简称:广发天天红)基金经理任爽女士将自2013年11月29日起休产假,拟于2014年4月25日回岗履职。在此期间,广发纯债债券基金由基金经理张芊女士继续管理,广发理财7天债券基金由基金经理温秀娟女士继续管理,广发天天红基金由基金经理谭昌杰继续管理。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法规向广东证监局报备。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中国农业银行为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37、B类代码:000038)的代销机构,投资者自2013年11月29日起可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QDII) |
基金主代码 | 000274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1月2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75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1月22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1月26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730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215,446,634.96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21,497.13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15,446,634.96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21,497.13 | |
合计 | 215,468,132.09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321,912.51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15%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1月28日 |
注:(1)本次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人民币净认购金额为205,678,967.44人民币元、人民币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21,239.92人民币元,美元现汇净认购金额为1,591,153.05美元、美元现汇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41.91美元。上表中“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合计数(单位是人民币元),其中美元金额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即1美元对人民币6.1387元折算为人民币。
(2)人民币基金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美元现汇基金按照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0.1629美元计算(即为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15,468,132.09份基金份额,其中人民币份额为205,700,207.36份、美元现汇份额为9,767,924.73份。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4)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