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3-05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11月27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济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为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并分享流通股权在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及增值收益,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捷通”)22.56%的全部股权认购上市公司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永益”)非公开发行股份,参与其重大资产重组。联信永益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拟购买的资产为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100%的股权、由千方集团控股的紫光捷通的少数股东持有的紫光捷通30.24%的股权以及由千方集团控股的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的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48.9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紫光捷通的股权,而将持有联信永益6.42%的股份。
1、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紫光捷通22.56%的全部股权认购联信永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2,461,728股股份。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教育部备案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811号评估报告,以201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紫光捷通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00,453.78万元,公司所持有的紫光捷通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226,582,865.13元。经协商确定,同意公司所持有的紫光捷通22.5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26,582,865.13元。根据上述交易价格和联信永益本次股份发行价格6.98元/股计算,公司将认购联信永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2,461,728股股份,占联信永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6.42%。
若2013年12月17日前联信永益完成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则公司以紫光捷通1,261.6万股股份(2012年12月17日增资取得)所认购的联信永益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余所认购的联信永益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若2013年12月17日之后联信永益完成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则公司所认购联信永益本次发行的股份均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拟购买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由联信永益享有,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予联信永益。
同意公司与联信永益及相关重组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同意授权总裁齐联先生签署上述协议。
2、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参与联信永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范围的原则下,制定和调整参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有关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方案;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或公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裁齐联先生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3-0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所持有的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捷通”)22.56%的全部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永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13年11月4日发布了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对外投资提示性公告》,并于2013年11月5日发布了《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鉴于紫光捷通的审计、评估及评估备案等相关工作已完成,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紫光捷通22.56%股权参与联信永益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与联信永益及相关重组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联信永益于同日发布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具体内容请详见联信永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联信永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程序如下:(1)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和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联信永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联信永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且同意豁免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要约方式收购联信永益股份的义务;(3)中国证监会对联信永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4)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3-05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时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外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2、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00
3、 登记地点:清华大学紫光大厦9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厦9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葛萌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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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信永益
股票代码:002373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联系电话:010-6277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A座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6278588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制度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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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紫光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3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法定代表人:王济武
注册资本:206,080,000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000274564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00218641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委托加工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器件、通信设备和广播电视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数据处理、软件服务;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物业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测绘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营期限:长期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
联系电话:010-62770008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持有紫光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5%、6.62%。
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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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启迪控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7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梅萌
注册资本:725,760,000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001464251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22611575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咨询;规划管理。
经营期限:长期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创新大厦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62785888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启迪控股的股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浩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4.92%、30.08%和25%。
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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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2013年10月9日,启迪控股持有紫光股份25%股份,且二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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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紫光股份和启迪控股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之情形,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紫光股份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启迪控股持有紫光股份25%的股权,除此之外,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是通过以持有资产参与对联信永益的股权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并分享上市公司股权在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及增值收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12个月内继续增持联信永益股份权益的具体安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紫光股份及启迪控股不持有联信永益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紫光股份及启迪控股将合计持有联信永益38,490,369股,占联信永益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总股本比例为7.6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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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联信永益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联信永益38,490,369股股票,占联信永益本次发行交易完成后总股本比例为7.61%。
(一)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联信永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6.98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联信永益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股份以所持有的紫光捷通22.56%的股权、启迪控股以所持有的紫光捷通4.19%的股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批准
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联信永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联信永益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联信永益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紫光股份承诺:“若2013年12月17日前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则紫光股份以2012年12月17日增资取得的紫光捷通1,261.6万股股份所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余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若2013年12月17日后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则紫光股份通过本次重组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
启迪控股承诺:“若2013年12月17日前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则启迪控股以2012年12月17日增资取得的紫光捷通234.3万股股份所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余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若2013年12月17日后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则启迪控股通过本次重组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
五、 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一期内与联信永益之间无任何交易,未来与联信永益之间无任何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未曾有过买卖联信永益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4、《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济武
2013年11月27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萌
2013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济武
2013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萌
2013年11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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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济武
日期:2013年 11月27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萌
日期:2013年 11月27日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
公司、上市公司、联信永益 | 指 |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紫光股份 | 指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启迪控股 | 指 |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紫光捷通 | 指 | 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紫光股份任职情况 |
王济武 | 男 | 11010819701229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长 |
齐联 | 男 | 11010819670928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总裁 |
雷霖 | 男 | 37020419740413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陈嵘 | 男 | 11010819680131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王立彦 | 男 | 11010819570210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独立董事 |
任志军 | 男 | 11010819661210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独立董事 |
刘卫东 | 男 | 11022819671102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独立董事 |
朱武祥 | 男 | 11010819650519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监事会主席 |
周海英 | 男 | 11022119700823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监事 |
白羽 | 女 | 11010819620405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监事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启迪控股任职情况 |
梅萌 | 男 | 11010819540323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长 |
王济武 | 男 | 11010819701229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副董事长、总裁 |
黄秀虹 | 女 | 44052419730216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副董事长 |
李勇 | 男 | 11010819611126 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雷霖 | 男 | 37020419740413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马志刚 | 男 | H067235XXXX | 中国 澳门 | 中国 | 是(中国澳门) | 董事 |
周亚飞 | 男 | 12010419680208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董事 |
李中祥 | 男 | 11010819660619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监事会主席 |
邹晓春 | 男 | 36242719691127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监事 |
常辉 | 男 | 11010519580131XXXX | 中国 | 中国 | 否 | 监事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紫光股份 | 0 | 0 | 32,461,728 | 6.42 |
启迪控股 | 0 | 0 | 6,028,641 | 1.19 |
合计 | 0 | 0 | 38,490,369 | 7.61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联信永益 | 股票代码 | 0023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2,461,728 变动比例: 6.4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联信永益 | 股票代码 | 0023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6,028,641 变动比例: 1.1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