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
公布“两板”期货合约
公布“两板”期货合约
2013-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贤佳 ○编辑 陈其珏
大连商品交易所昨日公布了获证监会批准的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及大商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证监会备案的相关实施细则。
根据昨日公布的最终“两板”期货合约,交易标的分别为中密度纤维板和细木工板。“两板”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单位为500张/手,最小变动价位5元/张,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合约交割月份为1、2、3、4、5、6、7、8、9、10、11、12月。
当日,大商所还发布了《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修正案》及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实施细则的修正案与原草案相比主要是针对上市“两板”而作了调整。“两板”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自该期货合约上市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