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201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ST宏发 编 号:临2013—03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3)传字第14-1号,传票案由:民间借贷。开庭时间:2014年1月14日。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李红艳
被告: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被告: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公司(本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濮阳公司)
诉讼请求:
1、 判令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00万元及相关利息。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被告濮阳公司因资金紧张于2011年8月9日向原告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11月8日,自濮阳公司借得款项至今,濮阳公司向原告偿还3个月利息,全部本金及剩余利息未付。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公司重组方案,上述可能的损失均由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