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3-03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29日,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阮伟兴先生减持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阮伟兴先生于2013年11月28日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减持后,阮伟兴先生持有4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阮伟兴 | 大宗交易 | 2013年11月28日 | 19.24 | 230 | 2.5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阮伟兴 | 大宗交易 | 684 | 7.5 | 454 | 4.9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阮伟兴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8%,阮伟兴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fn)上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