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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3-06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5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即公司向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将达到人民币2.5亿元。

      2、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并购贷款,期限3年。该笔贷款用于置换收购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同时以公司持有的福建华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骏和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各100%股权提供抵押担保。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福建冠城恒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附属公司福建冠城恒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冠城恒泰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冠城元泰持有其100%股权。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福建冠城龙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州泰富恒荣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大汇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组建福建冠城龙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龙岩陆地港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其中,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冠城龙泰注册资本的70%;福州泰富恒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冠城龙泰注册资本的20%;福州大汇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冠城龙泰注册资本的10%。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