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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的议案》,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要对 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现有资料,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2012年初所有者权益约21亿元,增加公司2012年净利润约4亿元,增加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约13亿元。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有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这一国际通行的计量方法,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为20~5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年折旧率为2%~5%。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以成本计量该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其完工后(两者孰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

    3、变更原因:

    公司目前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北京金地中心、北京搜狐大厦、深圳威新软件园、深圳金地工业区、西安购物中心等。其中北京搜狐大厦、深圳威新软件园系公司去年收购香港上市公司金地商置的资产,该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按港股财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决定统一会计政策,既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考虑了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公司认为未来投资性物业将不断增长,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为其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这一国际通行的计量方法。而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分布在北京、深圳等重点城市的核心区域,具备成熟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良好的商业环境,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

    4、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要对 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现有资料,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2012年初所有者权益约21亿元,增加公司2012年净利润约4亿元,增加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约13亿元。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去年收购香港上市公司金地商置的资产,该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按港股财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司统一会计政策,既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考虑了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国际通行的计量方法,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为其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重点城市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公司针对不同物业,采用不同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要求,并且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30日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股票代码:6003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邮政编码:51804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公司名称: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峻

    3、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4、注册资本:11,752,005,497元人民币

    5、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3213535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7、设立日期:二00二年三月四日

    8、经营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9、税务登记证号: 440300736677639

    10、组织机构代码:73667763-9

    11、营业期限:自二00二年三月四日至永续经营

    12、联系电话:0755-22669999

    (二) 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情况

    1、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说明:黄守岩先生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该任职资格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朱海马先生经本公司职工代表推荐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该任职资格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公司股东情况:

    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0%,深圳市华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7.93%,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77%,深圳市盈德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5.27%,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70%,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Tokio Marine & Nichido Fire Insurance Co., Ltd.)持有本公司股份9.13%,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88%,大连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88%,东京海上(亚洲)有限公司(Tokio Marine Asia Pte. Ltd.)持有本公司股份1.4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超过5%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入的目的是出于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生命人寿在2013年1月29日发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止到2013年11月27日,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购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196,830,264股,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02%。

    截止到2013年11月27日,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购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累计达438,575,530股,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082%。

    生命人寿曾于2013年11月18日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账户”中持有的215,000,000股公司股份(约占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08%),不可撤销地、无偿地全权授权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投资”)行使股东表决权,该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若扣除215,000,000股的该授权股份,则生命人寿具有的实际表决权股数为223,575,530股,占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000%。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卖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无卖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13年11月27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3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人寿、公司或本公司指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交易所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指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人民币元

    姓名性别国籍在公司所任职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长期居住地
    张 峻中国1.深圳市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常务)董事

    2. 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
    方 力中国公司董事北京市
    杨智呈中国公司董事、总经理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
    李春彦中国2.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深圳市富德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
    马祖铨中国公司董事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大连市
    赵 倩中国公司董事

    中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经理

    深圳市
    龚志洁中国公司董事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
    尚世骏中国1.生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

    2.深圳市前海富德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
    张汉平中国9.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10.富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
    一色浩一日本公司董事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管理职

    深圳市
    郑凯铨中国8.北京龙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9.普凯(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
    王 杰中国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大学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北京市
    江生忠中国1.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南开大学教授

    天津市
    陈泽桐中国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深圳市
    吴勉坚中国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
    黄守岩中国公司监事

    公司党委书记

    深圳市
    罗光政中国公司监事

    北京明智九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险咨询部经理

    北京市
    王成中国公司监事

    正大能源发展(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市
    张雪华中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

    深圳市
    徐文渊中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深圳市
    朱海马中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团险管理部总经理

    深圳市

    上市交易所公司代码公司简称持股比例
    香港交易所379必美宜16.91%
    香港交易所639首钢资源23.91%
    香港交易所1638佳兆业集团9.12%
    香港交易所1898中煤能源7.11%
    深圳证券交易所000061农产品11.02%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股票代码6003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表决权数量: 143,103,350 股 持股比例: 3.200%

    持股数量: 358,103,350股 持股比例: 8.00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表决权数量: 223,575,530股 持股比例: 5.000%

    持股数量: 438,575,530 股 持股比例: 9.808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