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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18 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3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1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定于2013年12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故调整至2013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召开地点和议题不变,具体事宜请参阅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1818 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

    ●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 本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

    6、有关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本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期主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行规划和授权的议案》。

    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次会议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如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1)、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登记回执格式见附件3)。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13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013室--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 话:010-63636388

    传 真:010-63636713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30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2013年12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按其自己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2013年12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附表决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予以投票,如本委托书未附表决意见,则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期主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2《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行规划和授权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 托 人 签 名:

    (自然人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法人股东填写)邮编: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户号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填妥后,请于2013年12月12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传真:010-6363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