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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行改革大步迈向市场化 IPO明年重启
  • 从“家长”到“裁判” 监管方式发生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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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改变股市结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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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发行改革注册制雏形初现
    2013-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首创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王剑辉:

      ·新版《意见》可以整体定性为承前启后的安排,既继承了此前政策中市场化的措施,也为未来注册制的实施作出了基础性安排

      ·针对市场炒新思维还不会立刻改变,《意见》剔除最高部分份额并规定不得参与网下配售,有助于打击机构炒作心理,平抑市场炒作行为。同时,此前卖掉二级市场股票,进行打新的思路已经行不通,限制了投机行为,有利于长期投资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

      ·新版《意见》可谓是全新的,是完全不同于前几轮修订的版本,它是以注册制为出发点的,标志着IPO核准制已经正式开始向注册制过渡

      ·其中,各项措施对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扩大市场供给、平抑新股价格等起到积极作用,可以形成倒逼机制。而明确中介机构及发行人等相关各方的承诺履约责任,有助于市场产生自律机制,对于资本市场是长期利好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梁伟

      

      悬在市场上的最后一只靴子终于落地。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发布会,发布实施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监管部门不再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进行判断,同时,投资者须“买者自负”,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须各司其职。

      注册制开启一半序幕

      对于记者提出的新版《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何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新版《意见》可谓是全新的,是完全不同于前几轮修订的版本的,它是以注册制为出发点的,标志着IPO核准制已经正式开始向注册制过渡。

      《意见》指出,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发现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董登新告诉记者,新版《意见》明确了市场各方参与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尤其在证监会职责方面,其将专注于对信息披露合规的审核以及事中事后等内容的监管,这作为注册制特点之一,在此轮《意见》中就明确写入,可谓意义非常重大。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市场其他人士的认可。首创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王剑辉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新版《意见》可以整体定性为承前启后的安排,既继承了此前政策中市场化的措施,也为未来注册制的实施作出了基础性安排。

      王剑辉认为,《意见》明确了市场主体要各司其职,强化了证监会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主体信息披露的严格程度大幅提高等,这些举措的实施可谓开启了注册制一半的序幕。

      限制投机行为 有利长期投资

      不仅如此,《意见》明确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同时,《意见》也规定了有效报价的最低与最高数量,市值配售中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等措施。

      对此,王剑辉认为,针对市场炒新思维还不会立刻改变,《意见》剔除最高部分份额并规定不得参与网下配售,有助于打击机构炒作心理,平抑市场炒作行为。同时,此前卖掉二级市场股票,进行打新的思路已经行不通,限制了投机行为,有利于长期投资。

      董登新认为,上述措施及存量发行对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扩大市场供给、平抑新股价格等起到积极作用,可以形成倒逼机制。而明确中介机构及发行人等相关各方的承诺履约责任,有助于市场产生自律机制,对于资本市场是长期利好。

      不仅如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落实以信心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要求,其中,包括招股书中特定内容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新要求起草的相关信披标准等在内,约有10多份信息披露方面的规章规则修改完善后马上公布实施。

      “在这样一种改革的总体环境下,监管部门不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做出任何的判断,不会再有任何的背书,当然,过去我们也从来不认为在为企业的投资价值背书。”该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