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3—47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3年11月18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1月 30日在凯迪大厦708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生物质电厂转固时点会计估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物质发电技术已趋成熟、生产和管理能力已有很大提高,二代电厂达到正常投产的时间大为缩短,故公司拟将生物质电厂转固时点的会计估计从“电厂发电机组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结束后开始计算6个月考核期,考核期之后确认为固定资产。”变更为“生物质电厂发电机组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后6个月内,取得公司颁发的“建设-生产移交验收合格证”时,确定为固定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3-48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1月30日在公司708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分别为贺佐智、徐利哲、张自军。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佐智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生物质电厂转固时点会计估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1月30日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3—49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内容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生物质电厂发电技术已趋成熟、生产和管理能力已有很大提高,二代电厂达到正常投产的时间大为缩短,故公司拟将生物质电厂转固时点的会计估计从“电厂发电机组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结束后开始计算6个月考核期,考核期之后确认为固定资产。”变更为“生物质电厂发电机组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后6个月内,取得公司颁发的“建设-生产移交验收合格证时,确定为固定资产。”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账务处理,自2013年12月3日以后实行,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生物质发电板块,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公司生物质发电板块占公司总资产43%,净资产4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涉及的电厂占公司生物质发电板块总资产17%,净资产18%。
预计有三家生物质电厂涉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2013年度合并净利润约400-600万元。
三、董事会已发表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七届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原则,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变更本次会计估计。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影响未超过50%,公司盈亏性质未发生变化,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日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生物质电厂转固时点会计估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原则,变更依据真实、可靠。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变更本次会计估计。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厉培明、张龙平、邓宏乾
201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