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2013-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3-13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许可[2013]26号文件批复,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的规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类客户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因此,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述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