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9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11月 2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送达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书面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3-098)。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拟于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3-097)。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9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3年11月29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3 年12月2日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主席王敏强先生主持会议。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知名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之一,是HLB浩信国际会计网络之中国成员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税收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五大业务板块,同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资格、国有大型企业审计资格、金融企业审计资格、工程造价甲级资格、房地产土地评估资格等。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改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没有异议。一致同意董事会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9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2月19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3年12月13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该等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特邀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和参会回执(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参会回执(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参会回执(见附件2)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6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沈美丽
8、联系电话(传真):0596-569966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罗美玲
2、联系电话:0596—5699668
3、会议预计为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3年12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盖章): 股东帐号:
出席人姓名:
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3-09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财务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中审国际”)《告知函》,2013年11月,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华寅五洲”)与中审国际进行重组,重组方式为以华寅五洲为母体吸收中审国际北京总所及部分分所的专业人员及业务,重组后华寅五洲的名称更名为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华寅五洲”)。
鉴于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士已加入中审华寅五洲,为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改聘中审华寅五洲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机机构。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华寅五洲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认为:中审华寅五洲是中国知名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之一,是HLB浩信国际会计网络之中国成员机构,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改聘中审华寅五洲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对改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目前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中审国际确已加入中审华寅五洲。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改聘中审华寅五洲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次改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改聘中审华寅五洲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经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已就变更年报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会计师事务所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
四、说明
公司于2013年11月30日刊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有关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 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