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自贸区:
账户直通资本可兑换(上接封一)
账户直通资本可兑换(上接封一)
2013-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融支持自贸区:
账户直通资本可兑换
(上接封一)
突破QFII、QDII限制
而在建立了自由贸易账户的基础上,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也变得切实、可行。
继证监会9月底发布资本市场支持上海自贸区若干政策措施后,央行在《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在自贸区内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这也是以提高金融交易的可兑换程度作为导向目标来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
据上证报记者初步梳理,《意见》一方面稳步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鲁政委认为,这意味可以突破眼下的QFII限制。
鲁政委认为,本次尺度最大的政策,正是允许试验区内个人在区内获得的收入可向境外进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种投资,这意味着区内个人可不再受到QDII限制而自行进行。
而关于其间风险,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指出,预计先期试验区内的资金量较少,加之监管到位,风险并不大。更重要的意义是,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开了一个口子,可以观察到境外投资者对国内市场、境内投资者对国外市场的兴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