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股吸收合并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53号),核准本公司发行1,072,092,605股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发电”)。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正在积极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现将截至目前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换股吸收合并实施进展情况
(1)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现金选择权和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申报已实施完成,换股股东持有的东南发电股份已按照1:0.886的换股比例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13年12月2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新增股份的登记过户手续。
(2)目前本公司正积极推进将东南发电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合同、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转移至本公司指定接收方的相关工作。
2、后续重点事项
(1)浙能电力股票上市时间
本公司股票预计于2013年12月底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控股股东增持承诺
为充分保障本次合并中东南发电换股股东的利益,避免浙能电力上市后股价的非理性波动,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就增持本公司上市后A股股票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以下“浙能电力”代指本公司):
“1、若浙能电力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任一交易日的A股股票收盘价低于5.53元,则本公司将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增持,直至以下三项情形中发生时间的最早者:(1)前述资金用尽;(2)增持当日收盘价不低于5.53元;(3)继续增持将导致浙能电力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浙能电力总股本的10%。
2、本公司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3)控股股东关于提议浙能电力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承诺
浙能集团已于2013年5月24日出具《关于提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承诺函》,做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公司将在浙能电力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向浙能电力董事会提议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以2013年1月1日至浙能电力上市后最近一个季度末的盈利为基础,向全体股东分配该期间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
(2)以本次合并完成后浙能电力总股本9,105,432,605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2、本公司承诺,将促使本次合并后浙能电力董事会成员中由本公司提名的董事,在浙能电力董事会审议前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投赞成票;本公司亦承诺,将在浙能电力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投赞成票,以推动该方案的通过和实施。”
后续本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4日
关于各类投资者后续转股操作的
提示性说明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发电”)的申请已于2013年9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53号)。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东南发电于2013年10月28日完成了投资者现金选择权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11月7日正式终止上市交易。
为顺利实施推进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工作,在东南发电现金选择权申报工作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即组织各证券公司,为有指定结算的C1账户投资者(投资者所持B股证券账户以C1开头,且该B股证券账户指定结算在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办理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申报工作。2013年11月21日,各证券公司已完成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集中申报,经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对于所有 符合要求的申报,相应C1账户投资者B股证券账户中的东电B股,将按本次换股比例相应转换为浙能电力A股,并初始登记至投资者申报匹配完成的普通A股证券账户。投资者可向B股证券账户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查询了解关联关系申报结果,顺利建立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C1账户投资,可于浙能电力上市后,通过其普通A股证券账户按现行A股一般操作流程买卖浙能电力A股股份。
对于未建立A、B股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C1账户投资者及所有C90及C99账户投资者(即东南发电B股境外个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上投资者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配设特殊A股证券账户,以供投资者后续减持浙能电力A股及分红之用。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保证投资者换股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所有涉及配设特殊A股证券账户投资者的后续操作,浙能电力根据本次账户转换投资者分类,将相关重点工作提示如下,请各证券公司及投资者予以关注:
1、有指定结算的C1账户投资者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会根据该类投资者原B股指定结算关系,将相应投资者特殊A股证券账户信息发送至其B股指定结算境内证券公司。各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协助投资者开通原B股资金账户人民币结算功能,并通知投资者完成办理特殊A股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手续。待投资者至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时,各证券公司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证券公司开通C1账户投资者原B股资金账户人民币币种,增加人民币结算功能;
2)证券公司在交易系统中将相应特殊A股证券账户开立于已开通人民币结算功能的B股资金账户下;
3)各投资者需按照各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业务的相关规定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并办理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手续。一般的办理流程是证券公司负责将投资者人民币资金账户预指定信息发送至第三方存管银行,投资者至存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关联手续,投资者资金账户实现第三方存管;
建议各证券公司在投资者完成第三方存管业务办理后,再执行前述第1)-2)步操作。完成上述步骤后次日,投资者通过原B股资金账户号和交易密码可进入交易界面查询其特殊A股证券账户信息及登记在该证券账户下的浙能电力A股股份数,并可在浙能电力挂牌上市后进行卖出委托申报。
对于配设特殊A股证券账户的有指定结算的C1账户投资者,主要有以下两点提醒:
1)仅当投资者完成第三方存管手续后,方能实现对其特殊A股证券账户中浙能电力A股的卖出操作。因此,对于希望在浙能电力上市后即实现卖出交易的投资者,自即日起可至B股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查询了解特殊A股证券账户信息,并完成后续第三方存管手续办理及前述在证券公司系统中的开通工作。
2)投资者在配发特殊A股证券账户并登记股份后,可按证券账户合并业务方式,申请将特殊A股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过户至其普通A股证券账户。对于没有普通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也可以先开立普通A股证券账户,然后再办理账户合并业务。普通A股证券账户和特殊A股证券账户必须指定结算在同一家证券公司,尚未指定在一家证券公司的,可按现行A股一般转指定操作,先行将普通A股证券账户和特殊A股证券账户指定于一家证券公司,再办理账户合并业务。具体业务流程,投资者可向B股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咨询了解。
2、指定结算在境内证券公司的C90及C99账户投资者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亦会根据该类投资者原B股指定结算关系,将相应投资者特殊A股证券账户信息发送至其B股指定结算境内证券公司。各证券公司后续开展如下操作:
1)证券公司开通C1账户投资者原B股资金账户人民币币种,增加人民币结算功能;
2)证券公司在交易系统中将相应特殊A股证券账户开立于已开通人民币币种结算功能的B股资金账户下。
特殊A股证券账户的配发及在各证券公司系统中的开通过程,投资者无需进行任何额外操作,在浙能电力挂牌上市前,投资者可向B股指定结算证券公司具体查询了解特殊A股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及相关信息。
3、指定结算在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的C90及C99账户投资者
对于该类C90及C99账户投资者,投资者配发的特殊A股证券账户需由一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指定交易后方能实现正常查询及卖出交易功能,为此投资者需至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并由该证券公司完成特殊A股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投资者未确定特殊A股证券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并至该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指定交易前,无法进行浙能电力的卖出委托申报。
受浙能电力委托,投资者可联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香港”)查询其特殊A股证券账户等相关信息。
同时,投资者还可联系中金公司或中金香港咨询本次账户转换涉及的账户开户、指定交易及特殊A股证券账户后续操作等相关业务流程,并可于中金公司处完成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在了解相关业务详情后,投资者也可自行选择并至其它境内证券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由投资者向自行选择的证券公司咨询。
对于该类投资者,主要有以下两点提醒:
1)各投资者从即日起可至自行选择的境内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开户等手续,以便浙能电力挂牌上市后即可实现后续卖出操作。
2)在至选定境内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前,对于配设的特殊A股证券账户信息,投资者可向B股证券账户托管境外证券公司、境外托管行或向中金公司、中金香港查询。
中金公司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32层
联络人:李晨,贺曦
联络电话:(8621)5879-6226
传真:(8621)6887-5123
邮箱:chen.li@cicc.com.cn;xi.he@cicc.com.cn
中金香港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地址: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第一期29楼
联络人:施珮莎,黄燕仪
联络电话:(852) 2872-2000
传真:(852) 2872-2103
邮箱:linda.shi@cicc.com.cn; rita.wong@cicc.com.cn
4、无指定结算的C1、C90及C99账户投资者
对于无指定结算的C1、C90及C99账户投资者,为方便相关投资者操作,并考虑到该类型投资者数量及持股数量皆较少,涉及此类投资者的账户开户、特殊A股证券账户中浙能电力A股委托交易与查询、清算交收、资金划付等业务,浙能电力委托中金公司为相关投资者提供业务咨询与办理的服务。投资者可与中金公司及中金公司营业部联系,并进行上述相关业务的咨询与办理。
中金公司咨询与办理业务的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联络人:武明明,罗春蓉
联络电话:(8610)6505-1166
传真:(8610)6505-8065
邮箱:mingming.wu@cicc.com.cn;luocr@cicc.com.cn
以上为各类投资者后续转股操作的重点提示性内容。对于涉及特殊A股证券账户初始登记、交易、清算交收、资金划付等操作细则,以及相关机构联系方式,已在东南发电2013年10月25日公告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投资者操作指引》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B股证券账户转换业务操作指引》中做了详细描述,投资者可查询相关文件。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