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编号:临2013-025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有偿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因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需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原公告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次征收已签署附生效条款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征收的土地面积为19722.44平方米(折29.584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面积6915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被征收的补偿金额总计为6440元。补偿款在合同生效后开始支付。公司须在规定的时间腾空场地并交给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本次交易定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及双方委托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更正为: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次征收已签署附生效条款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征收的土地面积为19722.44平方米(折29.584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面积6915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被征收的补偿金额总计为6440万元。补偿款在合同生效后开始支付。公司须在规定的时间腾空场地并交给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本次交易定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及双方委托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此失误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股票代码:600302 股票简称:标准股份 编号:2013-026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我公司收到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更名通知函》(希会函字【2013】011号),主要内容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已顺利完成转制并于2013年11月5日换发了新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即日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启用新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原单位“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经营,已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据此,我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更名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情况,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