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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3—06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为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华夏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向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4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3—06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提供担保6000万元;为子公司合肥炭素提供担保4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方大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为子公司合肥炭素向华夏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向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68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106010107512,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9号楼,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钢材、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技术咨询。本公司持有北京方大100%的股份。截止 2013年9月30日,北京方大总资产20950.62万元,负债11169.05万元,净资产9781.57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297.02 万元,实现净利润-703.58万元。

      2、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100000071195,公司住所:合肥市阜阳北路648 号,经营范围: 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公司持有合肥炭素52.11%的股份。截止 2013年9月30日,合肥炭素总资产22878.86万元,负债10617.71万元,净资产12261.15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990.84万元,实现净利润338.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方大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等),期限为一年;为子公司合肥炭素向华夏银行合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向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北京方大、合肥炭素提供担保,目的是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正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21000万元,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0万元(尚未发生),为吉林方大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15800万元。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2088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2.79%,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4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3—06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11: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 日。

      ●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3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上午11: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安民、马华东

      电话:0931-6239320 0931-6239122

      传真:0931-6239221

      五、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