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84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2013年11月2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详见2013年11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1)。截至目前,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及后续事项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交易标的资产--福建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网”)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福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新东网变更股东后的《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备案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新东网100%股权,新东网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公司向陈融圣等10名自然人发行的35,698,345股股份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公司尚未向陈融圣支付现金对价6,495万元。本公司尚需就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目前上述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关于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达华智能尚需向陈融圣支付现金对价6,495万元。本次交易新增股份35,698,345股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新增股份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核准。达华智能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达华智能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增股份发行和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律师核查意见
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法律顾问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3日出具了《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交易已获交易各方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核准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达华智能已合法持有新东网100%的股权,新东网成为达华智能全资子公司,标的资产过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达华智能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工商变更登记、股份登记和上市等事宜。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