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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双佳A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2013-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1月28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发布了《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开放公告》”)、《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折算公告》”)和《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及折算期间双佳B份额(150080)的风险提示公告》。2013年12月3日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以下简称“双佳A”)的第三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双佳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本公司已披露的《折算公告》,2013年12月3日,双佳A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05753元,据此计算的双佳A的折算比例为1.02105753,折算后,双佳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双佳A相应增加至1.02105753份。折算前,双佳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29,455,516.57份,折算后,双佳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40,604,541.99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佳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3年12月3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双佳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双佳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本公司已披露的《开放公告》以及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双佳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双佳A赎回总份额为426,777,317.93份。对于双佳A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如依据申购业务办理一般程序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后,双佳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7/3倍双佳B的份额余额,则接受并确认上述全部有效的双佳A的申购申请;如依据申购业务办理一般程序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后,双佳A的份额余额将大于7/3倍双佳B的份额余额,则在不超过7/3倍双佳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上述全部有效的双佳A的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以下简称“比例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2013年12月3日,双佳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2,804,606.47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426,777,317.93份。双佳B的份额数为491,974,952.87份,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双佳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双佳B的份额余额,本次双佳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双佳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7/3倍双佳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12月4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双佳A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自2013年12月5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本次双佳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618,606,783.40份,其中,双佳A总份额为126,631,830.53份,双佳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491,974,952.87份,双佳A与双佳B的份额配比为0.25739487: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双佳A自2013年12月4日起(含该日)的约定年收益率(单利)根据双佳A的本次份额折算日的次日(即2013年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的基准年利率进行计算,故:

      双佳A的约定年收益率(单利)=1.4×3.00%=4.20%

      双佳A的年收益率(单利)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计算的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双佳A份额第三个开放日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A份额(以下简称“双佳A”)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的1.4倍,其中计算双佳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上一折算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鉴于2013年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3.00%,因此双佳A份额在第三个开放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单利)为4.20%(=3.00%ⅹ1.4)。

      重要提示:

      1、双佳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佳A份额的本金安全或约定收益,在极端亏损的情况下,双佳A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足额取得约定收益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