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3-05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含风险投资),可投资于安全性高、高流动性、风险可控的4类投资品种,其中包含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182天的证券市场逆回购。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期限在2013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2013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4,999.20万元进行了国债逆回购交易(属于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182天的证券市场逆回购),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相关情况
回购品种 | 回购品种代码 | 申报金额(元) | 年化收益率(未扣除交易费用)(%) | 到期日 |
7天国债回购 | 131801 | 92,000 | 5.205 | 2013-12-10 |
7天国债回购 | 204007 | 149,900,000 | 5.26 | 2013-12-10 |
合计 | 149,992,000 |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在交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由财务总监和董事长审核批准后,由证券部负责具体经办,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通过合理预计资金闲置期限,安排购买期限接近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控制资金安全,保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是在确保公司年底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和公司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2、公司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是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后,首次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