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5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10:00点
2.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81,298,05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4.18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郭绍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华夏幸福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81,298,05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华夏幸福关于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拟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 981,298,05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超、王慧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