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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3-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壹诺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00043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3年12月9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12月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12月9日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系统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直销中心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申购金额级差。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限,赎回最低份额0.01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本基金在网上直销系统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在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00元人民币。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6. 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 张秀丽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010-68730888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trade.ncfund.com.cn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3年1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个人网上直销货币基金D+0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的理财功能,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2月9日起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通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业务,又称快速取现业务。客户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系统实时将客户的申请赎回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为客户进行垫资,在当日划款至客户关联的银行账户中,并用赎回款项偿还已垫付赎回资金的业务。

    二、 业务办理时间及适用限额

    自2013年12月9日起,每个自然日均可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如有变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单个投资者单日单笔及累计快速赎回申请的份额上限为5万份,公司网上直销每日赎回总额度为500万份,如单日累计快速赎回份额超过500万份,本公司有权拒绝。

    三、 适用基金

    目前适用于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434 基金简称:新华壹诺宝货币)。如未来本公司募集其他货币市场基金开通本业务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四、适用银行卡

    本公司支持以下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使用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支持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

    关于基金第三方支付支付宝联接的银行卡支持情况请投资者详见第三方支付渠道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后续上线支持快速赎回业务的银行卡或基金第三方支付渠道,届时可在本公司网站查询,不再另行公告。

    五、 收费方式

    本业务暂时不收取客户任何手续费,但本公司保留收费的权利。具体收费方式及时间请以公告为准。

    六、 业务规则

    请阅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七、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前,请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http://www.ncfund.com.cn/),仔细阅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取现用户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按相关提示进行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相关操作。

    3.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货币基金快速取现用户服务协议》的公告发布后,投资者如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申请,视同投资者认可对于该协议的修改。

    八、 咨询方式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19-8866。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6日

    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信用增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16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新华信用增益债券A新华信用增益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1916251916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3】106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3年11月11日

    至2013年11月2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12月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187
    份额级别新华信用增益债券A新华信用增益债券C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253,440,766.27901,197,403.501,154,638,169.7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74,603.17259,861.82334,464.99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53,440,766.27901,197,403.501,154,638,169.77
    利息结转的份额74,603.17259,861.82334,464.99
    合计253,515,369.44901,457,265.321,154,972,634.7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12月4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 2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