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3-02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澳柯玛大街9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车轼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69,055,200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28.3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车轼先生、李存明先生、战淑萍女士、赵玉山先生、于深基先生、韩文健先生六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车轼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李存明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战淑萍女士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赵玉山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于深基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韩文健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李家强先生、刘保玉先生、徐景熙先生三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李家强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刘保玉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徐景熙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朱春生先生、于克兴先生、曲善村先生三人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1、朱春生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于克兴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曲善村先生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合并及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69,05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13-0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12月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于善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善福先生工作简历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临2013-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