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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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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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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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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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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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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与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及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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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3-04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6日在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吴波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议案表决,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均可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160,308.9276万股,占总股份数272,160.7088万股的58.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统计投票结果,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一期工程项目调整的议案》;(160,308.9276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160,308.9276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