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
资质的公告
关于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
资质的公告
201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8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
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公布第三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综[2013]109号),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格林美”),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市矿产公司”)同时入选第三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河南格林美和武汉城市矿产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执行。
河南格林美和武汉城市矿产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资质的取得,标志着公司这两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地处置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根据相关部门核定后的实际拆解数量,享受基金补贴,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该资质对于扩大公司电子废弃物拆解处理核心业务的规模具有重要意义,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